范文大全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一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文件中指出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文件说明国家继续执行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免税优惠政策这将继续有利于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 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11 范文大全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三、关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问题 1“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是指“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含下属单位。 2“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 进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进修班、培训班收入不属于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不予免征营业税。 四、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五、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2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9b22fe74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