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办幼儿园备案事项 一、招生简章和广告 (一)事项分类:备案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民办幼儿园 (五)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京教学前〔2011〕4号)、《西城区落实<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西教发〔2011〕17号) (六)办理条件: 1、民办幼儿园应为依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2、民办幼儿园决策机构决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3、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名称、幼儿园性质、举办者、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等事项,民办幼儿园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 4、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与办学内容相符。不得有虚假、误导、夸大之词,不做不切实际的承诺,幼儿园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与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相一致; 5、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中收费标准应与《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相一致. (七)申办流程: 1、申请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申请人向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科正式提出申请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报材料参见提交材料一览表。申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科咨询。 (1)受理 申请人向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科、学前科递交申请材料. 受理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审验递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准确. 申办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退回修改. (2)审核 民办教育管理科审核。 (3)告知 材料合格的,通知申办人. 材料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将其材料退回。 (4)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提交材料一览表 序号 1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明细及要求 西城区幼儿园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 3 原件 真实、有效,签字、盖章。 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科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63号 电话:66562994 66560091 网上办公网址:http://mjb。xchjw.gov.cn/ 二、幼儿园收费和退费 (一)事项分类:备案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民办幼儿园 (五)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京教民〔2012〕1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5〕1127号)、《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发改规〔2012〕4号) (六)办理条件: 1、收费—---本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发改规〔2012〕4号)的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及住宿成本自行制定; 本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及住宿成本自行制定,报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应保持合理和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涨价、搭车涨价和任何形式的变相涨价。 2、退费 (1)按照《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京教民〔2012〕1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2)北京市西城区×××民办幼儿园退费流程: ①家长指出书面退费申请; ②幼儿园指定部门受理;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审查; ④幼儿园行政会议决定; ⑤相关部门送达并备案存档退费凭证. (3)办理退费工作的要求: ①公示幼儿园退费管理办法及流程; ②规定办理时限; ③办理部门及联系人、电话; ④办理时间; ⑤办理地点; ⑥公示形式; ⑦监督投诉电话。 (七)申办流程: 序号 1 2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3 3 要求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表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公示表 (民教网资源共享下复印件 载)签字、盖章 (民教网资源共享下复印件 载)签字、盖章 幼儿园持办学许可证副本,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收费备案表和公示表到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备案手续. 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26房间 电话:82141255 三、学员管理制度和教学制度 (一)事项分类:备案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五)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 (六)幼儿园留存档案材料:(A4纸) 1、儿童注册表; 2、入园登记表; 3、儿童健康表; 4、幼儿园教学制度; 5、其他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75239e66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