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长春光华学院商学院某辅导员结婚,班委等一系列稍微有点官职的同学都给辅导员发了五百块钱的红包,有的同学甚至借钱给辅导员发这五百块钱。11月28日,新文化报记者联系长春光华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张老师,对方称“情况基本属实”“目前纪委已经介入了调查”。 500块钱,对有些人来说可能不值一提,但对很多大学生来说,500块钱则是半个月的生活费,对家境困难的同学来说,500元的礼金无疑是巨大负担。事件爆料者称,“有人组织给辅导员发红包”“很多人本意都不想发或者发这么多”。在组织者的带动下,迫于群体压力,同学们不得不“自愿”为辅导员发500元的红包。 放眼世界,送礼都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中国是人情社会,送礼现象更是广泛存在。在许多地区,结婚随份子也是寻常现象。但结婚送礼金通常是成人间的社交活动,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很少会牵扯其中。更何况“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央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基于“八项规定”的要求还是基于职业操守,辅导员都不该接收学生礼金。 礼物之贵,不在钱财,而在心意。辅导员结婚,作为学生给予问候祝福,赠送小礼物也无可厚非,但赠送大额礼金则明显不妥,送礼组织化更是不该。这种情况下,老师应该对组织送礼的同学进行教育,而不是将礼金接收。 不知何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逐渐侵入纯洁的“象牙塔”。许多学生出于各自目的,给高校老师送礼,而且送的都是贵重礼品,甚至礼金。在百度搜索“辅导员 送礼”,有大量相关信息,如“给辅导员送什么好?”“给辅导员送礼,该如何做?”等等。送礼的不只是学生,很多家长也在推波助澜。在这种环境下,辅导员更应该坚守自我,教育学生,尽最大努力让自己的学生摆脱这些不良风气影响。 辅导员是指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的教师。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是成为辅导员的基本条件。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不会不知党纪国法;从事党团建设,不会不知“八项规定”。如此情况下仍然收礼,则属明知故犯,需要严肃处理。 辅导员作为学生的指导老师,其言行举止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若自身不正,上行下效,不仅不会提高学生思想水平与道德品质,更不利于学生三观的养成。“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自身要求不严、品行不端,谈何教育学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32013b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3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