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 2021年度 农村指导员 工作调研报告 市国税局下派农村指导员调研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府,一直处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最前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潮流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新的形势,乡镇政府一方面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努力从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另一方面要致力于解决与乡镇政府职能不相称的各项制约因素,如权责不一致,财权事权不对等,当前突出体现在乡镇财政分配体制不合理,财政增长乏力,严重影响政府职能的行使,使乡镇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主导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此,加快推进我市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已成为我们必须集中精力予以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我市乡镇财政体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现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分税制”财政体制,对经济规模较大的乡镇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比例留用、自求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二是“包干制” - 1 - 财政体制,对经济规模较小的乡镇实行“核定基数、定额补助、包干使用、专项奖励”的包干制财政管理体制。不可否认,该项体制对乡镇政府有着一定的激励作用。但也正是这种分配体制,严重制约了乡镇财力的发展空间,使乡镇政府的财源建设思路发生偏差,导致了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分配规模极不对称的现实,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财权集中,事权分散。推行分税制后,各级政府为了增强调控能力,都对下级政府的部分财政收入进行了层层集中。作为我国财政体制最基层单位的乡镇财政,上交的比例越来越高,一些较富裕的乡镇上交比例甚至达到80%以上,乡镇财力日益萎缩。与此同时,在事权划分上,却有增无减,一些部门处于自身利益,把人财物权上划,把那些需要投入、难度大的事下放给乡镇,造成“权在上面,责在下面;钱在上面,事在下面”的不合理现象。这种财权与事权脱节、权责分离的体制所带来的结果是:越是上级政府,通过分税制财政体制获得的好处也越多,财政的困难也越少;越是下级政府,特别是最基层的乡镇政府,财政困难越大,收支平衡难度越大。 (二)增收乏力,负担沉重。一是财政收入范围过窄,难以开源。税收已成为各级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实行分税制乡镇面临的问题是参与分配的税种多为地方小税种,税基过窄,收入增长缓慢;实行包干制乡镇的苦恼是财政基数低,转移支付少,资金缺口大。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统筹款和行政事业费取消,农业税停征,使乡镇政府财政收入锐减。土地征用 - 2 - 款、超计划生育罚款等机动财力由于受土地指标、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明显减少,靠收费、罚款弥补财力不足的空间已被大辐压缩。二是支出压力日益加大,难以节流。目前我市乡镇财政的主要压力在于事权边界不清、支出摊子过大。富余人员难以清退,人员福利难以降低,一些实行财政包干制的乡镇还要额外负担事业编制和编制外人员的经费,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乡镇财政在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和政府机关日常运转的同时,还要提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的经费,以及各项临时性达标、验收活动等各类繁多的支出。三是财政赤字越滚越大,难以消化。由于支出压力大,乡镇长疲于应付,一些贫困乡镇的领导就象“杨白劳”,时常被追债或要求经费补助的跟着,每到年终甚至有躲避起来的想法。该支出的还得支出,部分乡镇只得靠贷款维持机关运转。一些市财政专项补助的项目多留有资金缺口,最终还得乡镇负担。限于财力,每届乡镇政府只对本届政府收支负责,历史赤字无力消化,旧帐未消,新债又生,财政赤字越滚越大,成为乡镇沉重的负担。前几年市里曾经作过专题调研,我市80%以上乡镇出现较严重的财政赤字,如马屿镇目前财政赤字就达1300多万元。 (三)政府间分配关系不够规范。地方政府间的分配关系,主要是通过下级政府上交一块资金,上级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制度下划一块资金来实现的。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这种分配关系,目前只有对上级上交的规范,而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的规范仍很难实现。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付,除了比较规范的税收返还外, - 3 - 还大量地存在着各种由上级政府自由掌握的补助款、专项经费。上级政府通过分税制财政体制,解决了财力集中的问题,而下级政府,由于转移支出的不规范,到底能获得多少实际的上级政府拨款,很难准确确定。于是,不可避免出现“跑部钱进”的现状,使乡镇领导失去了把握财力的主动权,只得把主要精力都放在跑财政、争项目、争资金上,难以集中精力办大事。由于乡镇财政管理基础薄弱,市财政出于对财政资金使用“适度从紧、从严控制”的指导思想,对资金划拨从严管理,并将管理权上收,实行乡财市管,虽然强化了预算监督,但严重降低了政府工作效率。 二、乡镇财政体制所存在问题的因素分析 有财才有为,有为才有位。我市乡镇财政基础薄弱,问题多样,使乡镇政府职能日益弱化,这既有客观因素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全市还存在许多贫困山区乡镇等,但更主要的还是受分配体制影响。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我市乡镇财政“分税制”不彻底,也不公平,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35f29029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