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辩风云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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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歧视·民主·法律 激辩风云——建筑系——陆青芸——U201316797 在百度上搜索《激辩风云》的时候,看到封面的图片是两张黑人的剪影,对于电影的主题便有了几分猜测——种族歧视罢。但是随着剧情的深入,我慢慢发觉这部电影如同它的别名《伟大的辩论者》一般是部伟大的电影。它不落窠臼。由种族歧视的话题探讨,从而表达着对民主,对法制的思考。到底什么是法律,法律究竟是审判庭上的裁判还是仅仅是所谓实现制裁者意愿的工具。到底什么是民主,多数人的民主究竟是真正的民主还是民主外衣的多数人的独裁。怎样的民主与法制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平等呢? 故事是从一个教授的信念开始的。这是一段早于马丁路德金的故事。那时候的黑人还在为生而应有的平等挣扎。 上世纪三十年代,在种族歧视问题极其严重的德州,一所黑人大学--威利大学,一位共和党的地下党员(实际上他也领导了许多次秘密聚会,这连他的家人都不知道)也是学校的受人尊重的教授,辩论队的指导老师Mel Tolson,是黑人社区中那种为数不多一直接受着成功的人,他的积极与努力,也是他从教的威利大学的一种象征,既才华横溢,同时又有那么点难以捉摸。新学期来临之际,Tolson教授替辩论队做下了两个重大的决定,一是将端庄谨慎的Samantha Booke招入进来--她是学校辩论队中的第一位女性成员,二是擅自做主招了两个新队员,才华横溢的小伙子Henry Lowe和老实厚道的14岁便考上大学的James Farmer, Jr.,这两个人加入辩论队的目的都有点不纯,除了想在辩论中崭露头角,更为了吸引Samantha的注意。Tolson教授的到来,首先让辩论队意识到的是犀利的语言的强大,而他的目标也非常宏伟,那就是帮助这群来自于社会最底层、备受压迫的黑人学生,有朝一日能够迈向集中了历史上最杰出的精英的国际辩论讲台。Tolson教授算是一个人物,但他的行为却多多少少有一些争议,因为他那非传统、极度强大的教学方式,还有非常激进的政治观点,所以他一直以来,都是被所有人炮轰的对象。 这也适用于辩论队的教学,Tolson教授用具有个人强烈风格的方式对他们进行着严格的训练,那种高强度,与士兵突击里的训练几乎无异,当叛逆的亨利挑衅似地问Tolson教授,他们为什么要听他的指挥时,Tolson教授表示,弱者就应该受到强者的压迫,想不受到压迫,就把自己变成真正的强者。其深意在于,通过参加辩论对决,激发出每一位队员自己内心深处对“平等”的渴望。 在他们一同奋斗努力朝向目标进发之际,Tolson教授被列入了黑名单,许多之前接受邀请的大学取消了和威利大学的辩论赛,在这种时候,赢得Fisk大学和Howard大学就意味着可能赢得与哈佛大学辩论的机会,而机会,只在一线之间。 前往Howard大学的途中,四个人目睹了黑奴被焚烧,被白人凌辱的事件,他们却被迫躲在车里,把头塞在座位底下,狼狈苟且地逃脱现场,每个人都不能忍受这种侮辱,每个人都不能上前斗争。忍无可忍之下,Henry退出了比赛,大家也由于不敌Howard大学而战败。 万念俱灰之时,一个难得的良机却降临,他们收到了哈佛大学冠军辩论队的比赛邀请--大家欣喜若狂。 等到众人到达加州,到达剑桥的时候,哈佛大学却临时改变了题目,“消极抵抗是否是维护公正的道德武器”,威利大学是正方。 在辩论的过程中,哈佛大学不止一次地指出,在严明的秩序面前,在法律面前,主动出击,才能争取到生命与道德的全胜,他们指出,牺牲生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顽强抗争之后的权利,如果消极抵抗的话,损失将是惨重的,消极抵抗并不是因为它不暴力而道德,为了国家全力以赴,才是最大的道德,因为这要求了全体在最高程度上的牺牲,而消极抵抗的道德是无政府主义的伪装。 Samantha说:甘地相信一个人面对对手时要永远带着爱和敬意,犯罪的人必须接受刑法,这并不是无政府主义,并且来源于美国民主的思想,哈佛毕业的卢梭。 哈佛大学又提出:卢梭认为每一个确定自己比别人正确的人都会代表大多数人的观点,但是这是理想化的,民主并不是这样,真正民主是无论什么时候,一个通过大多数人同意的观点才能获得采纳。 Samantha:大多数人并不代表对错,人的良心却可以。为什么一个人要将他的良心和思想交给一个代表大多数的立法机构?当大多数人代表暴力的面前,我们是永远不会屈服的。 哈佛大学:任何对法律的侵蚀都是不道德的,不管我们怎样粉饰他的名字。 ——这段辩论让我想到Tolson教授,之前训练时在湖边,要他的学生们反复说出的那段话: “谁是你的裁判”,“是上帝” “为什么是上帝”,“因为只有上帝才可以判罚我的输赢,而不是我的对手” “那你的对手是谁”,“他是不存在的” “为什么不存在”,“因为他只是我讲述真理反对的一个声音” 那铿锵的字句也引发了我的思考,真理、公义、民主、法制他们的一开始是被谁用何种方式定义的呢?如果放到道德的天平上,他们会否等价。谁能来裁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法律吗?法律难道就一定是公正的吗?显然,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法律对待黑人是不公正的。那么又有什么标准可以供我们衡量一部法律是否公正呢?到底什么是法律,法律究竟是审判庭上的裁判还是仅仅是所谓实现制裁者意愿的工具。到底什么是民主,多数人的民主究竟是真正的民主还是民主外衣的多数人的独裁。 影片没有告诉我们到底怎么能在法律的世界里保证并实现真正的民主与法制,它所做的是讲述被歧视人群在辩论里重新拾回尊严的故事。但也正是讲述的内容狠狠讽刺了法律的无力与漏洞。在影片的最后,年仅14岁的James面对哈佛的高材生们最后一段的陈述震撼人心,他说: “St. Augustine说过,一个不公正的法律就等于没有法律。这意味着我有权利、甚至有责任去用暴力或消极抵抗来反抗。你们应该庆幸我选择了后者。” 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一部法律不可能一出台就绝对公正完美无缺。它必然是有漏洞的,而比有漏洞更可怕的是适用于法律的人群对于其漏洞的无知无觉进而没有为使法律更加公正的决心。而另一方面我们又常常犯着一种混淆民意与法律的错误,道德绑架时有发生。在欧美,陪审制度的存在或多或少增加了裁决的主观性,影响到法庭审判的结果。《复活》中就有相关描写。而电影《十二怒汉》也是从头到尾强调了陪审这一古老制度根深蒂固的地位以及深远的影响。那么,是不是没有陪审制度更为科学呢?这不禁让我想到同为大陆法系没有陪审制度的日本律政剧《胜利即是正义》中的一段台词: 醍醐:真是迂腐啊。法律绝不是万能的。弥补法律不足的是什么?正是人心。因为犯罪的是人,裁决的也是人。顺应大多数人的想法,使枯燥无味的法律充满血性,才是人间正道。陪审员审判正是它的产物。本案中,人们做出的决断,便是安藤贵和应当被处以死刑。为了使他们深爱的家人、朋友、孩子们健全的未来。这就是民意。 古美门:太精彩了。不愧是民意的代表人,醍醐检察官,这番主张说得真是精彩。那好啊,那就判她死刑好了。安藤贵和确实是侵蚀社会的凶恶害虫,必须加以驱除,因为下一个被她俘虏的可能就是你的丈夫,可能是你的恋人,可能是你的父亲,也有可能是你的儿子,或者可能就是你自己。 就判她死刑吧,虽然案发现场的目击证词真假未分, 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从被告人家中查出的毒药就是犯案的毒药,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有证词表明,现场掉有另外一个疑似毒药的瓶子,都不用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9858d35f0e7cd185253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