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个案工作的派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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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个案工作的派别

社会个案工作在其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不同的学派,提出了不同理论取向的社会个案工作实施模式。 1965年美国的《社会工作百科全书》把社会个案工作的派别大致分为四派,即功能学派、心理与社会学派、问题解决学派、行为修正学派。如下简介: 1 、功能派个案工作

功能派个案工作在 20世纪 30年代起源于美国宾州大学社会工作学院。 1920年由弗洛伊德的门徒兰克 Otte Rsnk倡导,后经塔夫脱 Jessie Taft以及罗宾逊 Viginia Robinson总其大成。此派理论强调社会个案工作服务机构作为社会整合的必要部分的功能。 功能派个案工作以兰克的自我心理学为理论基础。兰克的自我心理学强调人是自己的创造者,个体行为虽然受潜意识、非理性、早期生活经验等因素的重大影响,但主要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的。个体是其行为的决定者与主宰者,所以个人能借助专业人员与机构的帮助以发挥潜能,解决面临的问题。

功能派的特点表现在它对社会工作目标以及社会工作机构功能的定位上。功能派个案工作认为社会工作的目标在于发展、执行社会服务方案,以满足一些单位由个人努力无法达到的需求,增进个人的成长与福利。社会工作机构是使个人与社会利益相互结合的地方,也是社会政策实施的处所。

功能派认为,不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担着各异的社会功能,而这些功能正是整个社会正常运转与各个个体良好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比如,当社会因为产业结构调整而面临大量职工下岗与转岗时,社会有必要制订社会政策、设置各种专门的服务机构,以创造机会,提供信息,使下岗职工顺利地重新上岗。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社会工作机构在沟通信息、提供服务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最后,功能派个案工作本着个案社会工作的传统,强调社会工作的过程是社会工作者在与案主进行专业交往过程中借助专业知识与技能,协助案主发现自己的需求,了解自己的本质,以发挥其潜能,从而达到自我实现的过程。 2 、心理与社会学派个案工作

心理与社会学派个案工作肇始于里士满《社会诊断》一书。 1937年,汉弥尔顿( Gorden Hamilton)在《个案工作基本概念》一文中首次对这一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当时,心理社会学派被称为 "诊断派 ",以与当时的 "功能派 "分庭抗礼。其后,经过数位学者的倡导和推广,使这一学派成为当代美国影响力的个案工作学派。

心理以社会学派以行为科学为基础,它的理论与方法建立在当时社会科学对人类行为的广泛研究的基础上的,它从精神分析人格理论、认知理论、家庭理论、文化人类学理论、角色行为概念、小团体理论、系统理论、沟通理论与危机理论等理论中汲取思想养料。

心理与社会学派把人的行为及其障碍放在社会中考察,它认为人与环境是一个互动的体系,人在特定的环境中生活成长,人所遭遇的问题也是人与环境互动的结果。所以只有结合人与环境的互动,即考察 "人在情景中的状态 ",才能真正理解人的行为。它认为影响人的行为的因素包括三个方面:人、环境以及二者的交互影响。 " "是指个人内在的稳定的心理结构与特征,以人格特征、自我意识为主体; "环境 "是指个人生活的社会网络以及物质环境。在人与环境交互影响的体系中,任何部分的改变,将引起其他部分的改变,如此不断地交互影响、模塑,最后达到平衡状态。心理与社会学派为理解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

心理与社会学派受心理分析的影响较大,它重视对于人的深层心理结构与行为机制的剖析。它认为,人的行为的失调与障碍并不是一种偶然的行为,往往是内在人格缺陷与自我不完善的外在表现。所以,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理解人的外在行为的内在心理机制,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矫正不良行为。就事论事式的治疗只能是头痛医脚,治标而不治本,不能真正地解


决问题。此派理论之所以被名为 "诊断派 ",与其强调在治疗前必须透彻理解行为的内在心理机制,并以此作为治疗的出发点的倾向有很大的关系。

另一方面,心理与社会学派认为人的内在心理机制、人格特征与自我是在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也必须在环境中才能治愈。虽然考察的重点是人的行为的内在心理机制,但这种考察不能离开特定的环境。社会个案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于调整人的人格体系,并配以环境的调整,从而促进人格的成长与适应。 3、问题解决派个案工作

问题解决派个案工作是珀尔曼( Harris Perlman)在本世纪 50年代创立的。该派从社会与理学派中派生出来,同时又吸收了功能派的自我心理学理论和社会学中的自我发展理论。问题解决派可以说是综合传统个案工作方法的新模式。

问题解决派强调人类生活是一连串问题解决的过程。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需要不断地面对问题,反复运用问题解决的方法,以获致快乐、报偿、平衡和较好的适应。在长期的问题解决过程中,人们形成一套惯常使用的问题解决模式。这一问题解决模式往往持久而稳定地表现在人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个人特有的心理与行为方式。同时,个人的问题解决模式形成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格是一个开放系统,它会不断接受外界的刺激并作出反应,从而修正原有的人格体系。

个人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主要导源于无法适当地处理生活中的各种困难,社会个案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协助案主解决这些问题。问题的解决一方面解除了案主的问题,另一方面,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案主通过与社会工作者的不断接触,可以获得人格支持、心理帮助、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利用外部资源的途径,这一切都使案主面对新的刺激,有助于案主改变原有的行为模式,形成更积极的新的问题解决模式。

问题解决派从心理与社会学派发展而来,其理论基础与该派没有太大差别。但问题解决派把帮助案主解决现实问题作为个案工作的入手,使社会个案工作目标更加明确且更具操作性。同时,它把发展人格看成解决问题的自然结果,认为在社会工作者协助下解决问题的过程,为案主提供了一个有效地解决问题的参考样本,这种新经验将促使案主改变原有的解决问题模式与人格系统。

4、行为修正派个案工作

行为学派兴起于 19世纪初期,但由于当时心理分析正大行其道,所以行为学派的影响不大,它直接到本世纪 70年代才成为个案工作学派的一个分支。行为修正学派与前述三个学派迥导:功能学派、心理及社会学派、问题解决学派均以心理分析、自我心理学为基础,重视个人的内在冲突、需要、自我功能与环境间的交互影响;而行为学派则以学习理论为基础,认为个人的行为是在外在环境的刺激和特约下形成和改变的,并强调通过学习过程改变行为。所以,行为修正派在理论基础与实施原则上均与前述三派大不相同。

社会工作者托马斯( E.J. Thomas 1970年提出五种行为修正派的类别。其中基本的类别有三种:反应制约;操作制约;社会学习。

1反应制约。反应制约又称古典制约,由苏联的巴甫洛夫提出,主要强调 "刺激一反应 "公式。认为行为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在一个刺激与一个反应之间建立关系的过程,通过让某一刺激与某一反应在同时或很相近地出现,就可建立起刺激与反应之间的关系。反应制约产生的行为是不随意行为,该行为无法由个人意识随意控制,而是由刺激引发心理改变所产生的。最常见的是焦虑反应,某些刺激会引起个人的焦虑反应,个人经常受其支配而无法有意识控制该反应。

2操作制约。操作制约又称工具制约,是由斯金纳及其门徒发展起来的,认为行为模式能否建立,以及行为模式的方向均由行为的结果决定。有些行为结果增加行为再发生的次数;


有些行为结果则削弱行为,所以只要改变行为的结果就可以改变行为。操作制约产生的行为可由个人意识控制,又称为随意行为。随意行为以对行为结果的理性预测为基础,其原则是趋利避害。反应制约行为与操作制约行为的划分,是修正派理论与治疗技巧的主要依据。

3社会学习。社会学理论由班都拉( Bandura)提出,他认为许多行为不需经过上述两种制约,只需经由模塑过程就可使行为改变。以儿童为例,他们透过观察别人行为、了解行为间的因果关系而学习适当行为。

3社会学习。社会学理论由班都拉( Bandura)提出,他认为许多行为不需经过上述两种制约,只需经由模塑过程就可使行为改变。以儿童为例,他们透过观察别人行为、了解行为间的因果关系而学习适当行为。

行为学派对人的行为的习得与改变的新的理解,导致了其实施模式的特点:

其一,它强调可观察的行为,要求以客观的名词来描述行为,且描述的行为必须是可观察、可量化的,反对使用抽象的心理学概念。它认为必须把抽象概念转化为可观察、可操作的行为才有意义。所以在行为学派看来,案主的行为是否反常、经过治疗后是否恢复了正常等的鉴别标准只能是可观察的行为。

其二,它撇开对人的内在心理机制的分析诊断,直接从行为着手,作为修正行为的出发点。它不从整体上理解人的行为,不把行为看成是内在心理机制的表现,所以它不注重对人的内在心理结构与过程的深层分析,而只重视与问题有关的当前行为,直接以偏差行为或症状作为治疗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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