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选举的程序与要求

时间:2023-03-20 23:02:3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职工代表选举的程序与要求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职工代表选举程序与要求。

一、职工代表资格要求和产生程序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并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的权利。公司退休人员、提前离岗休养人员已经脱离生产经营岗位,无法履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当选职工代表。季节工原则上不能当选职工代表。

2、职工代表应当具备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如实反映职工的意愿,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职工代表应当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选举应当有本部门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应获得本部门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4职工代表对本部门的职工负责。本部门的职工有权依法监督、罢免本部门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部门内工作调动,应保留其代表资格;如果调离本部门,其代表资格应自行终止。职工代表不履行职责的,经本部门1/3以上的职工提出,由本部门职工召开全体会议,经职工无记名投票1/2以上赞成的应当予以罢免。 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部门应按规定补选。

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代表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3、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评议;

4、对公司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5、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能力;

2、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公司反映;

3、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付的工作;

4、定期向本部门职工报告参加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5、保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职工代表的推选工作,代表结构应包括一线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并推选小组长一名,在本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3f8b2ff18583d049645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