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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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人民医院

关于《加强统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努力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生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耗材用量信息,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根据乐都区卫生和食品监督管理局(乐卫字[2015]13号)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国卫纠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长:张得选 院长 副组长:李海业 副院长

许春林 副院长

员:王 办公室主任 李显奇 医务科主任 严兆莉 护理部护士长 李建华 药械科主任 阿恩德 药物采购员 李有明 信息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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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1、成立以院长为医院统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副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药械科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层层落实。

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制度,对涉及统方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建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建立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书写承诺书。

3、办公室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工作;协调医务科做好本院监督工作,监督科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4、药械科主要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发现本科室工作人员出于不正当商业目的进行统计处方的人员上报医院。

5、信息科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信息安全,设置访问权限。不得给商业部门提供药品和医用耗材用量信息。

二、责任及追究制度:

本院医务人员严禁违规参与统方行为,严禁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及相关信息。严禁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统方便利,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代理人违规统方。对于违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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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f4e063012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