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五中韩忠彧、粟明球老师晋升贵州省首批中学正高级教师 近日,笔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获悉,贵州省2012年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已结束,在遵义市、黔西南州两个试点地区层层把关推荐的基础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了评审、评议,共评审出杜方荣、蒋明灿、樊厚义、任炳胜、韩忠彧、粟明球、王宁、张蓉、罗全民、李世忠、唐德远、赵家镛、陈志有、冉启国、崔向阳、王建、戴家华、方奇亮、徐蓉、徐双虹、徐永约、唐性煌、李金辉、杨凌霄、刘光书等25名全省首批中学正高级教师,2013年4月25日至5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对名单进行了网上公示,目前已完成资格授予和聘任工作。 以往,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中级。试点后,中小学教师将增设正高级职称,这意味着中小学也将要出现“教授”了,相关工资待遇也将与大学教授看齐。此次试点,将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试点市将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贵州省遵义市第五中学 屠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fac18c1e009581b6ad9eb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