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一中关于禁止在教学楼、公寓楼 吃早点和其它食品的通知 由于部分学生没有形成良好的食宿习惯,在教室、宿舍吃早点、吃零食,有的甚至把午饭、晚饭带到教室、宿舍食用,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卫生员工作难度增大、垃圾清理十分困难,同时挤占学习时间,影响他人休息学习。为了创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敦促同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垃圾食品,建设“美丽校园,美丽班级”,强化文明素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教学楼、公寓楼内禁止学生吃早点和其它食品。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止食品 : 1、早点、午餐、晚餐 包括包子、豆浆、饼子、面包、盒饭、泡面、方便面等 2、袋装、灌装食品、零食、小吃 3、西瓜、甜瓜 二、餐饮要求: 1、允许带入教学楼、公寓楼的食品和饮品为饮用水、瓶装饮料、果品,其它食品禁止带入。 2、所有学生不得将禁止食品带入校园,若有带,则在校外食用完,方可入校。 3、校园内食堂、商店购买食品必须在购买点食用完,不得将禁止食品带入教学楼、公寓楼。 4、学校餐饮楼早、中、晚定时开饭。不想食用餐厅食品而在商店购买的,可在定时开放的餐厅食用。 5、晚自习后确需吃夜宵的同学,可以在公寓楼食用饼子、面包、牛奶和家长带来的蒸馍、烤馍等。 6、坚决禁止在教学楼、公寓楼泡面,若有发现从重处罚 三、实施办法: 1、各班召开食品卫生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定时就餐,不吃零食,不吃麻辣油炸等已定性的垃圾食品。各班教室和宿舍禁用食品的管理落实,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教学楼学生会有权检查和阻止禁用食品。各年级组安排学生会在各自楼厅设点检查,纳入考核、及时通报。 3、公寓楼宿管人员有权检查和阻止禁用食品。具体有宿管中心安排。 4、校门口校警有权检查和阻止禁用食品。具体有政教处安排。 5、政教处负责此项工作的整体督查。对拒不执行此项通知要求的学生,视情节予以不同级别的纪律处分,严重的勒令退学。 瓜州县第一中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8d187ad15abe23482f4d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