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保险,运用互助共济的原理,将个体面临的风险由群体来分担。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大类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再保险。1995年10月1日,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施行。 中国全国性的保险公司 1)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太平”,下辖太平人寿,太平保险,太平资产,太平养老,民安保险,中保国际(香港上市)等; 2)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下辖中国人寿,国寿资产,国寿海外,国寿财险等; 3)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简称“中国人保”,下辖人保财险,人保寿险等; 4)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再保险”,下辖财产再保险,人寿再保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中再资产,华泰保险等; 5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6)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人寿”,是一家综合性人寿保险公司。企业性质为全国性、股份制寿险公司。作为综合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可经营一切人身险险种(含各种法定保险)。合众人寿率行业之先提出了“合众保险,理赔不难”的服务举措,为其在行业内外赢得了广泛赞誉。 7)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经营范围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a739087cd184254b3535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