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人生境遇 苏轼21岁时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苏轼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又因其政治思想保守,上书反对“王安石变法”,所以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后历任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县令。政绩显赫,深得民心。 1079年,有人故意曲解苏轼的句子,诬陷他攻击新法,导致苏轼入狱,他坐牢103天,几次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并无实权,苏轼到任后,心情郁闷,曾多次到黄州城外的赤壁山游览,写下了《赤壁赋》、《后赤壁赋》、《记承天寺夜游》和《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千古名作,以此来寄托他谪居时的思想感情。公事之余便带领家人开垦城东的一块坡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起的。 神宗死后,哲宗即位,司马光重新执掌相位,尽废新法。生性耿直的苏轼对旧党执政后暴露出的腐败现象进行了抨击。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势力的极力反对,于是又遭诬告陷害。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到杭州当太守。苏轼在杭州修了一项重大的水利建设,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边筑了一道,也就是著名的“苏堤”。 此后的日子,贬谪对于苏轼来说,简直如影随形,最高纪录是两个月连贬三次,最远被贬到了海南儋 州,为古代儋州的文化教育做出卓越的贡献。据说在宋朝,放逐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等的处罚。 1101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于1101年8月24日卒于常州(今属江苏),享年六十六岁,御赐号文忠(公)。 故有“历典八州,行程万里”的荣誉之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10606e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