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厅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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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厅管理的规定

为了切实保证学生餐厅的饭菜质量,确保食品加工及经营场所卫生、树立学生餐厅的良好形象,经学校研究,学生餐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 学生餐厅货源统一供应

1. 为保证货源质量,学生餐厅的货源供应必须统一厂家和品牌。决定餐厅:面粉为潍坊风筝面粉厂生产的风筝牌;食用油为中粮集团生产的花生油;肉类产品由方鑫食品提供;米类、豆类原料达到优良标准。

2. 餐厅必须从以上厂家按品牌、级别进货,并索要发票和收据学校安排专人定期到以上厂家核查,发现经营销售额与实际进货不符或从其他厂家进货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对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 学生餐厅的卫生管理

1. 学生餐厅必须使用学校规定的洗涤剂,做到用洗涤剂洗刷后用清水冲洗三遍,再做高温消毒;由卫生防疫部门不定期对餐厅经营的原材料,食品和餐具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对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2. 购买饭菜,经营者必须让购买者打卡,一律不准使用现金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3. 售饭员售饭时必须使用食品夹、卫生手套,并戴卫生口罩,违反本规定的窗口,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对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4. 餐厅经营者一律不准出售剩菜、剩饭。违反本规定的,取消其经






营资格,并对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 监督机制的落实

1. 餐厅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接受上级卫生、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凡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对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2. 凡餐厅监督委员会、师生反映有关餐厅管理、饭菜质量、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餐厅经营者经营资料,并对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食为天·一中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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