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级三资账管理办法 按照“三资”管理得加强,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镇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有效地解决了村级资金管理不明、资产管理不清、资源管理混乱的难题,根据《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村级“三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机构,强化村级“三资”管理。 为切实加强“三资”管理工作领导,镇成立以镇长同志为组长,武装部长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镇班子成员、镇包村工作组长及镇财政所长周为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相应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重视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宣传培训到位。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村级“三资”管理。 1、500元以上(包括500元)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村民监督小组或村民代表讨论意见,村民理财监督小组主任签字后,形成会议记录,并由村两委干部亲笔签字,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呈报镇包村工作组长签字后方可实施;500元以下的支出,先由村经办人签字后,村民理财监督小组主任签字后报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账。该报账的项目,原则上3个月内必须及时报账。 2、严把票据关,所有报账必须有正式发票,对不合理规定的不予报销,杜绝“白条”入账。 3、严把开支关,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理财意识,500元以上(包括500元)开支要村两委先会议研究,每项开支发票通过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书记或村主任会签审批并由镇包村工作组长签批后报销(每项条据均要有经办人、村书记、主任、村民监督小组成员签字)。 4、严把审核关,实行专款专项报批制,对于村级开支资金实行一月一报账,每月5-25号对上月各村开支情况进行审核报销。签字齐全的开支单据及原始凭证由村报账员分项报到镇驻村工作组组长处,由驻村工作组组长进行签批,最后由“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审核。然后报镇代理中心报账。 三、健全机制,监督村级“三资”管理 1、配优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做好本职工作能力,不适应的进行及时调整。 2、定期公开机制,村务一季度公布一次,资源、资产处置情况全过程公开,重大情况随时公开,确保群众享有充分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3、大力推行民主决策,凡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减少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保证农民利益。凡村级公有资产资源、新村建设、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均要公开公示、公平竞标。 四、强化监管,健全监督问责制度。 1、检查督查制度,镇纪委、镇财政所抽调人员不定期对各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2、定期听取监督小组汇报制度,监督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监督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严格追究制度,村级资金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程招投标制度 村级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或议标,任何组织不得私自建设,私自发包。禁止任何部门以专业为理由,强行承接工程项目。具体实施以市区及镇相关招投标或议标文件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3987346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