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法律实证主义与非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 (1)基本主张 所有法律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具体说来,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即实然法和应然法之间,不存有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2)法律实证主义关于法的概念的分类 法律实证主义是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性制定与社会实效。以这两个要素的联接不同,法律实证主义关于法的概念能够分为: 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如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 以性制定为首要定义因素的法的概念,如分析主义法学。 非法律实证主义 (1)基本主张 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接的。 (2)非实证主义关于法的概念的分类 非实证主义者以内容的准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因素,同时也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性制定要素。以这个三个要素的不同联接为标准,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能够分为两类: 以内容的准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 以三要素同时作为法的定义的要素,如阿列克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3dab47e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9ea2c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