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作文备考素材—时事集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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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 “光明观察”20158月号第1



1. 结婚证“变脸”,公共服务“跑调” 2. 中国的荣耀,世界的信任 3. 瘦肉精未远去,监管却一直在路上 4. 出现“强制村淘”风波也不失为好事 5. “骗保入刑”具有样本意义 6. 打击非法营运,再难也要顶上 7. 政府停车场不应拿群众当“外人” 8. 征用良田闲置不用,岂能无人担责? 9. 高速公路帐目何以频频算错? 10. 垃圾分类,处罚并非治本之策 11. 高考加分程序应放到阳光下暴晒 12. “谢绝高官”只是院士“去官化”第一步 13. 放生“成患”,道德作秀不等于行善积德 14. 点名道姓应成为“审计通报”的标配 15. “透明厨房”只是确保餐饮食安一部分 16. 抢红包嬗变成赌博,该怎么治?



1. 结婚证“变脸”,公共服务“跑调”

斯涵涵



42岁的宜宾高县人钟福培刑满释放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合法妻子陈某竟然变成了别人的合法妻子,而他持有的结婚证和陈某现任丈夫持有的结婚证,都是民政局颁发的。728日,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办人李定红承认,自己误将陈某的结婚证信息打印在了离婚证上,而陈某将错就错拿此证另和他人结婚。(731日兰州晨报)

钟福培想不明白,自己在监狱服刑,既没有收到妻子的离婚协议,也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在自己毫不知情下,老婆怎么就变成了别人的老婆?民众更是好奇,明明去办结婚证,怎么变成了离婚证?

民政局经办人解释,因为疏忽,把结婚证错拿成离婚证,但是这个理由太经不起推敲:一者离婚和结婚是完全不同的经办事项,离婚证和结婚证应该分别放置,何以会弄错?试想一下,如果高高兴兴的新人们来办结婚证,经办人给错成了离婚证,会掀起何种轩然大波?二者按规定,夫妻双方到场才能办理结婚证,经办人何以违规?既然当事人陈某清楚说明是来办结婚证的,为什么要把离婚证同时拿出来?三者,仅仅10来天后,陈某就与他人登记结婚,还是同一个经办人办理,没离婚何以再婚,为何“又没细看”错上加错? 高县民政局称,此事确因窗口经办人工作不严谨造成。同时,也有人员配置过少的客观因素,按民政部规定,53万人口的高县婚姻登记窗口应配6个人,但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有2个人。“2个人干6个人的事情,忙中出错也是原因。”貌似有理,然而仔细查阅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辖区人口和婚姻登


记数量确定婚姻登记员人数。”,换言之,辖区人口与工作量都是确定婚姻登记员人数的要数,高县民政局何以选择性应对?是对政策规定学习、领会不足还是明知故犯?

服刑人员不愿意离婚、妻子再三要求离婚不成,结婚证办成离婚证,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迅速再婚„„将此线索串联在一起,民众不难看出其中的猫腻。经办人与当事人是何种关系,是否存在权钱交易、高县民政局是否知情,是否存在监管失责,还有待相关部门深入调查,而非“办事不严谨”那么简单。 陈某的“两任”丈夫手中的结婚证都是合法证件,都是同一个人颁发的,无疑是一个辛辣讽刺。结婚证“变脸”,公共服务“跑调”。婚姻登记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政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覆盖人群最广、社会影响最大、塑造政府形象作用最强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员应当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讲求效率。但有调查显示,群众对婚姻登记工作满意度普遍不高,员工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效不高甚至以权谋私的现象饱受诟病,“结婚证办成离婚证”虽是个案,却是公共服务工作长期不到位的投影,加强岗位培训,提升职业素养,增强服务意识,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须提上议事日程。莫让结婚证“变脸”的荒唐,加剧家庭矛盾,污染政府公信,影响社会和谐。

2. 中国的荣耀,世界的信任

薛宝生



731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128次全体会议上,北京以获得85张选票中的44赞成票优势,战胜了只获得40张赞成票的阿拉木图,另有一张选票为放弃票,最终胜出——国际奥委会决定将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授予北京。(新华网731日)

国际奥委会再次垂青北京,既是对中国经济稳步发展、社会持续进步抱有的坚定信心,又是对北京举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又一次高度肯定。中国由此成为全球第9个既举办夏奥会也举办冬奥会的国家,北京则成为全球首个荣获过冬、夏两季奥运会举办权的城市。中国沸腾了,北京欢迎你,2022年北京冬奥会欢迎你,欢呼声、期待声响彻世界。

长达一年又8个月时间的漫长申办之路,在今天看来,都走得那么稳健扎实,可谓步步为营,步步高。期间,中国人以诚意、智慧、远见、实力和魄力,开启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申办征程。面对国际奥委会的严格要求和委员们的百般挑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中国奥委会、国家体育总局、社会各界、形象大使、优秀志愿者和市民们的热情关心和鼎力助推下,北京携张家口一起过五关斩六将,戮力同心向前闯,写就了申办“成功”二字。

2013113日,当中国奥委会正式致函国际奥委会,提名北京市为2022年冬奥会的申办城市时,北京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就已经结成申办共同体,联合申办这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冬奥会,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充分肯定。2014314日,国际奥委会宣布,中国北京、波兰克拉科夫、挪威奥斯陆、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和乌克兰利沃夫5个城市正式申办2022年冬奥会。

这一年的77日,国际奥委会再一次宣布,中国北京与挪威奥斯陆、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3个座城市正式入围2022年冬奥会候选城市。81日,北京冬奥申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只争朝夕,奋力完成好申办工作,力争获得举办权。申办愿景“纯洁的冰雪,激情的约会”和申办标识“墨舞冬奥”等北京申办2022年冬奥会核心元素,也在会议上正式集中亮相。从此,一路不停地努力,直至冲刺。


北京携张家口赢得了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这是中国的荣耀,世界的荣幸。7年前,也就是2008年北京以一届“无与伦比”的夏季奥运会,在百余年奥林匹克史上树起了一座丰碑,奥林匹克精神广播在亚洲,广播在世界,北京为世界所熟记,所崇敬,所向往;再过7年,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圣火将再一次在这片东方沃土上熊熊燃烧,在百余年奥林匹克史上树立起了又一座丰碑,奥林匹克精神由全球首个举办过夏季、冬季奥运会,有着3000多年历史的古都北京,进一步广播到东西南北半球,北京成为奥林匹克运动清楚镌刻的伟大符号,而且熠熠生辉照耀着人类和平、文明、进步的前程。

我们不会忘记,731日上午,在国际奥委会委员投票表决之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通过视频,向国际奥委会委员致辞,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表达对举办2022年冬奥会的期盼之情和最坚定的支持,表示中国政府高度赞赏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观和国际奥委会的改革主张,将全面兑现每一项承诺,全方位践行《奥林匹克2022议程》。习近平的洪亮声音穿越时空,感动了国家奥委会,也给世界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北京申办成功了,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与民同乐,中国与世界同贺。令人深受鼓舞的是习近平在当晚第一时间致信申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代表团,热烈祝贺北京携手张家口获得了2022年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举办权。他说,你们为申办冬奥会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希望你们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在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下,把2022年冬奥会办成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

7年,对于中国而言,时间宝贵。作为信守承诺,言必信、行必果的中国,一定会手握改革、创新、实干、发展的时代巨笔,写出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辉煌。

3. 瘦肉精未远去,监管却一直在路上

何勇海



7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公布了今年5-6月畜禽肉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420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不合格。这其中有两批次产品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前臀尖,以及哈尔滨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北京森顺恒发的涉事猪肉,是在沃尔玛哈尔滨友谊路店检出的。(731日《京华时报》)

旨在提高动物瘦肉率的“瘦肉精”,被我们长期食用后有健康风险,往往会出现心慌、气短等不良反应。故农业部早就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瘦肉精”及其他禁用兽药的“再度现身”,又一次给国内畜禽肉安全监管体系敲响了警钟。

按理说,像沃尔玛这样的大型零售超市,对猪肉供应商的选择应该比较严格,会有资质证明等各方面严格的要求。但是,沃尔玛哈尔滨友谊路店还是检出了“瘦肉精”猪肉,让人不由得想问,是相关审核环节未能发现,还是采购及审批环节出现腐败而“放水”?其他小型猪肉销售门店和零售摊贩,又如何让人放心? 对相关部门此番检出“瘦肉精”猪肉的事实,有媒体使用了“瘦肉精”卷土重来或死灰复燃等说法。要我看,“瘦肉精”从未远去,更不要说死去。百度一下“瘦肉精”就会发现,检出“瘦肉精”的报道时有所闻,比如“南京卤猪肚检出瘦肉精”、“存瘦肉精”等问题,河北两地区牛羊肉暂停进京销售”,“通州每天流入数千斤私宰注水肉,检出瘦肉精”„„这些都是今年六七月间的报道,“瘦肉精”远去了吗?没有,“死”去了吗?更没有。

与“瘦肉精”未远去相反,倒是监管“一直在路上”,致使“瘦肉精”养出的“健美猪”依然屡屡进入流通渠道。即使我们的养猪市场庞大,销售渠道多样,不可能做到“猪猪检测”,但对于像世界零售巨头沃


尔玛这样的大型卖场,难道监管也顾及不到?据媒体调查,给沃尔玛哈尔滨友谊路店供货的北京森顺恒发公司居然仅是两个露天摊位。假如监管部门像媒体这般,认真调查沃尔玛供货商的资质,是不是就能将“瘦肉精”阻挡在卖场之外?

今年6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处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消费安全有保障。2001年因农药残留、“瘦肉精”等污染导致的食物急性中毒事件611起;到2014年,相应食物中毒事件14起,可以说是大幅度下降。截至2015年,三聚氰胺连续6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已基本清除地下“黑窝点”和生产经营链条„„ 数据固然喜人,但各级监管部门千万别被这些成绩冲昏头脑,要坚持不懈地予以常态化监管,从“瘦肉精”的生产销售,到畜牧饲料的生产和销售,再到养殖场的养殖、屠宰场的加工以及卖场的销售,必须实现全链条监管。尤其是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意在谋求高额收益,那么,就要让违规违法者付出高昂的代价,否则还会不断有人铤而走险。

4. 出现“强制村淘”风波也不失为好事

堂吉伟德



针对网络披露“河南汝州多所学校疑强制教师淘宝购物”一事,汝州市互联网+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30日回应称,经多方核实,此事件是由于汝州市临汝镇两所学校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向教师们发放了网传的强制性通知,临汝镇人民政府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对此进行了纠正,明确在“村淘”上购物完全自愿。(731日《中国新闻网》)

互联网+的时代,地方政府与知名电商公司合作推出“村淘业务”,不失为具有超前意识的创举,其善意值得肯定。不过,淘与不淘和怎么淘,其间有个基本权利选项问题。这需要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仅仅是“搭建舞台”和“提供契机”,至于基层消费者是否愿意“淘一淘”,凭的是兴趣与爱好,应有免受强制使用的权利。

电子购物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其方便性和快捷性已然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让其触角得到延升,向交通相对落后,条件并不优越的农村延续,是一种战略性选择,对于农村和农民无疑意义重大。因为“村淘”平台的使用,不仅可以让购物更经济实惠、方便快捷,也能让销售更具张力,有效解决农村“买难和卖难”的问题。不过,囿于各种主客观因素,要让这一好事成为实事,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尤其是受传统购物习惯的影响,以及个体素质的差异性,让普通农民或者城镇居民使用时髦的电子商务,需要发挥导向作用。因而,让“村淘”平台发挥应有的功能,需要大众购物的参与度作为支撑,也需要让村民们在尝试和使用过程中,体验到其方便快捷性。

不能不说,相关机构的出发点极具善意,并体现出最基本的民生关怀,让一些群体发挥带动作用,不失为一种战术性选择。比如教师作为文化知识较高的群体,若能先行先用,就能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不仅可以满足自己购物,也能指导别人使用。不过,由于理解的偏差,倡导和鼓励变成了强制性实施,使得政策在执行中走形变样,并因为强制性而招致相关群体的不满,也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

之所以如此,恐怕跟宣传的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有很大的关系,从而使得很多人将其理解为村淘属于“政府工程”,而不是“民生工程”。于是在执行过程中,有图省事图简单,以便在短期内取得好的成绩。虽然彼此的目的都一样,然而手段的合理性如何,直接决定着其结果的正当性。何以政策会走形变样,并产生理解上的偏差,恐怕需要相关方面进行反思并进行重视。


好事情要有好思路,新事物要有新办法。好在临汝镇人民政府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进行了纠正,让发酵的舆情得到了平息。不过,透过些次强制淘宝风波,也足以引发相关方面的反思。即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把好事办实,如何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走样,需要在对接新事物的基础上,超前思维、未雨绸缪做好一切走势的预判。就现实来说,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把好事“好在何处”讲实讲透,让村民们愿意参与进来,并真正成为项目的主体;另一方面,则要培育骨干和项目带动人,让他们发挥杠杆的作用。政府在定位自身的职责之后,还应具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思维,懂得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做好工作。从这一点来说,强制村淘风波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

5. “骗保入刑”具有样本意义

汪昌莲



730日,东莞市社保局对外透露,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有效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今后如发生采用非法方式骗取社保待遇或社保基金,属社保欺诈行为,一旦涉及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最高将判无期徒刑。(731日《信息时报》)

过去,办着公司、开着轿车、炒着股票的“五保户”,在各地随处可见,成为刺伤公众眼球、损害社会公平的一种“黑色风景”。虽然“骗保”现象饱受诟病,相关部门也不遗余力地进行清理整顿,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查处的手段偏软,对于骗保者,往往仅是停保、退保了事;如果骗保对象涉及公职人员,顶多再给个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导致骗保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这次东莞将“骗保入刑”,等于常念法律“紧箍咒”,想必骗保现象将会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事实上,将“骗保入刑”,本身就是法律的题中之义。20144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7个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其中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司财物的行为。”比如,如果有人骗了保险公司或企业的钱财,人家立马会报案,司法机关也会以刑法为武器,让诈骗公司财物者“吃不了兜着走”。同样的道理,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是在骗取国家公共资源,其行为性质与骗公司企业没什么区别,因此,骗保者也应该受到刑事追责。

然而,有法可依了,还要依法办事,执法必严。从现实情况来看,不只在骗保者眼里,就连遵纪守法、老实本分的老百姓,也大都把骗保行为仅仅看做一个道德事件,以道德失范论处,未能打中骗保现象的“七寸”。因此,将“骗保入刑”后,要加大处罚力度,让那些图谋不轨者,不敢再打社会保险金等公共资源的歪主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骗保入刑”尚须监管协同。首先,社保部门应与公安、民政、医院、社区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同时,预防和打击骗保行为,尚需从细节上把关,盯牢社会保险金等公共资源。比如,建立审核基本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和条件的规章制度,完善、规范发放办法,推行举报骗保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监督、群防群治的合力;加大对骗保的追收力度,发现骗保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及时追回,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办,决不能心慈手软。


6. 打击非法营运,再难也要顶上

堂吉伟德



昌南客运站摩的、拐的揽客非法营运。7141500,暗访组在昌南客运站暗访发现,虽然车站停车场内贴有禁止社会车辆进入的告示,但社会车辆仍然可以随意进出,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职责。此外,在车站出口和附近公交站台,有少量摩的、拐的司机在揽客,从事非法营运。(81日《南昌日报》) 非法营运车辆不仅在禁停路段占道,导致中心城区交通混乱,安全隐患极大,同时也因为非法营运而扰乱市场,本应依法给予严厉打击。无奈由于问题较为复杂,非法营运群体数量庞大,能量巨大,不仅形成了一个利益错综复杂的市场,也因为既得利益群体的存在而造成“法不责众”的格局。再加上相关部门推诿扯皮,九龙治水之下,公然违法行为无人问津,养虎为患造成非法营运尾大不掉。加之“执法难”的畏难情绪,对此现象形成了事实上的放纵,从而让问题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反而更加严重。

明目张胆的非法营运市场的存在,对行政执法和依法治理无疑是巨大的挑战。此说明相关部门在打击不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欠缺。面对暗访的反馈和市民的期待,相关部门给予的回答确实让人很难满意,似乎也看不到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整治的希望。一句“不归我管”不能成为无所作为的挡箭牌,若是公然存在的非法营运市场都无以得整治,那么又靠什么来树立公共权威,并保护合法营运者的利益。

虽然不排除,一个部门在整治的过程中,确实面临着“势单力薄”的困局;然而,在时下的内部运行程序中,还有“部门联席与合作机制”,也可以将其作为一个系统性问题,上报更高层面的机构,寻求开展联合执法和整治行动。在时下,摩的、拐的揽客非法营运是一个共性问题,然而很多地方不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整治,而且还建立了整体联动和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非法营运行为不但“露头就要挨打”,还因为公众的参与热情高涨,而建立了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格局。

当然,摩的、电动车等非法营运之所以广有市场,还在于正规的交通方式运力不足、拥堵缓慢,但出行者又有需求,多重因素的叠加才使得其难以得到根治。为此,就必须采取堵数疏结合的方式对症下药,在堵的方面,要建立多部门的联动和协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特别是对重灾区要开展集中性整治,并力求见到实效,对于非法营运行为要依治进行处罚,对交通违法、非法营运、手续不全的两轮、三轮车要实行查扣;在疏的方面,一方面要加大公共交通的建设,特别是要多开通迷你型小公交或者公共自行车租赁业务,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另一方面,则要学习武汉等地的经验,引导摩的车主合理就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发放正规的摩的运营牌照,使摩的载客合法化。

总之,办法总比困难多,打击非法营运既需要智慧,更取决于决心,但最终要落脚到责任上来。只有心中有责,那么非法营运的难题才会迎刃而解。

7. 政府停车场不应拿群众当“外人”

朱永华



去年12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的内设停车场和公益、公用单位配套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错时开放。但记者走访发现,时至今日,不管是上班期间,还是下班之后,对外开放停车场的单位寥寥无几(81日《南国早报》)。

按道理说,既然由市政府明文规定,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公益、公用单位配套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


会错时开放,相关部门和单位就应当积极响应,尽可能将“富裕”的停车资源最大程度的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这种服务不仅是保障停车资源的充分利用,为市民群众节约相应的停车成本和提高办事效率,更体现出政府的亲民意识。在政府的服务理念中,也只有群众而没有所谓的“外人”。遗憾的是由市政府自身出台的这项鼓励措施,政府自己停车场的几处大门却一律“谢绝‘外来’车辆停放”,在自身不履行的情况下,市属各部门单位通通把群众当成“外人”,有空余车位也拒绝群众停车的现象,自然也不觉得奇怪。 政府机关,包括国有企事业、公益、共用单位,供自己人员或工作使用的配套停车场,说到底,既占用的是公共土地资源,耗费的也是公共财政,是全体纳税人的贡献。按理说,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不但应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便利停车,即使对非办事群众停车,只要有空位,也应当持欢迎态度,这是所有政府部门、公益、公用甚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自觉遵循的常识。任何形式的拒绝,不仅实在撕裂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更是对全体纳税人的不公平和不尊重。为公共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所配套的停车场本身就属于“公共性质”,在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将“富裕”的停车资源为群众提供便利,不是“施舍”而是必须和应该。

颇让人遗憾的是,很多政府部门等单位非但没有理解这种关系,不但拒绝一切“外来车辆进入”,即使政府明文鼓励,很多单位仍以各种理由关闭大门。这种把群众当成“外人”的本末倒置意识,在政府部门等单位停车场上的表现不但更清晰,也更让群众闹心和无奈。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由市政府提出的鼓励倡导,市政府停车场非但没有带头做出表率,反而让自己“爽约”,其他市属部门单位自然也会将群众车辆拒之门外。

平心而论,在城市公共免费停车位普遍紧张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公益、共用乃至国有企事业单位配套停车场,如果在满足自己的工作需要的同时,在非工作时间向市民群众开放,对于缓解群众停车难和给群众提供停车便利,注定会起到相当大的积极作用。而履行这一便民义务,也并不需要停车场所属部门单位额外付出过多的成本,甚至只是举手之劳。只要心里装着群众,理解群众的停车难和停车贵,不拿群众当外人,无需明文鼓励,部门单位的配套停车场,也会适时并积极向群众敞开大门。

8. 征用良田闲置不用,岂能无人担责?

叶祝颐



近日,记者在陕西省兴平市西吴街道办西二村看到,该村村北、村南都有大片耕地撂荒,荒地中间被挖出大坑堆满垃圾,杂草长到一人多高。据了解,2012年到2013年,西吴街道办以每亩地4万元的价格征走了该村五个组的全部耕地1000余亩,但其中数百亩耕地被征用后一直未获开发,已闲置三年。西吴街道办回应,因重点镇定位不断升级、规划一再变更导致耕地征而未用。(81日《瞭望》)

一方面,良田被低价征用后农民无地可种;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任由征用的土地闲置荒废。不仅当地农民感到痛心,我们局外人也感到费解。对此,有关部门的回应是,因重点镇定位不断升级、规划一再变更导致耕地征而未用。《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城乡规划朝令夕改,权力如此任性,岂不是挑战《城乡规划法》的权威?

放眼望去,不仅因为规划变更,土地征而不用,好端端的耕地闲置荒芜;就是新建不久的高楼大厦也纷纷因为规划调整“英年早逝”。在我看来,土地闲置也好,建筑物早夭也罢,计划不如变化,规划宛如过家家,凸显决策者的权力任性,更是戳到了城乡规划短视病的痛处。西吴街道2009年被省政府确定为重点镇,


2011年被确定为省级重点示范镇,2013年又升级为沿渭重点示范镇,功能定位不断升级,导致西吴镇的规划建设不断调整,不过是规划短视的一个现实缩影。

由于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领导变更频繁,有人认为前任领导制定的规划方案,不能显示政绩。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图随意更改城乡规划者不在少数。城乡规划俨然陷入了“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过家家”怪圈。这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也打乱了城乡总体规划部署,导致城乡规划缺乏连续性、前瞻性;滋生了不少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与烂尾工程。

虽然民众对城乡规划朝令夕改,耕地荒芜,大拆大建的现象十分不满。但是由于政绩评价体制不完善,制度设计失灵,导致法不责众,官员违规成本低廉。“领导一句话就变”的短视规划病一直没有得到根治。民众对这样的败家子行为义愤填膺,决策者却充耳不闻。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西二村被征用的耕地连续两年以上未用,既然相关部门没有规划好要做什么,就要坚决依法收回土地,恢复耕种。

从长远来看,要防止土地闲置、建筑物早逝之类的闹剧重演,关键要改变“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生态,具体说来,有三项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绩评价机制,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防止有人随意变更城乡规划,盲目上马形象工程。二是强化民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让亿万双眼睛盯紧城乡规划,督促相关部门与官员增强城乡规划权威性、科学性和预见性,妥善处理城市快速发展与拆旧建新的矛盾,守住耕地红线,保住农民的“命根子”。三是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追究,让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科学论证的决策出不了台;让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促使决策者学会倾听民意,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不再拍脑袋改规划,上项目。



9. 高速公路帐目何以频频算错?

斯涵涵



729日召开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广东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做了《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披露了10大项目的审计情况,并曝光众多违规现象。广东高速公路在广东省审计厅的审计中,又被追出超过12亿元的漏洞。81日《辽沈晚报》)

就在刚刚过去的6月份,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先后公布了两次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统计数额前后相差超过30亿元。据报道称问题出在运营管理支出一项,首份公报中统计为106亿元,而后更正为72.9亿元。现在又被审计追出超12亿漏洞,民众心生疑惑:广东高速公路的帐究竟是怎么在算?为什么糊涂账不断呢? 广东省审计厅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有利于信息公开和公共监督,应该点赞。

鉴于广东比较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高速公路的建设成本原本不低。例如拆迁费越来越高。另外,地形原因也增加了建设成本„„只要认真核算,据实发布,言之有理,公众并非不能接受,但是,一直以来,高速公路收支未能明细就饱受社会诟病,现在广东高速公路的帐目屡屡出错,动辄十几亿、几十亿的纰漏,民众不由得叹息:叫我如何再信你?

广东高速2014年上半年年报显示,广佛、佛开、惠盐等9()高速公路上半年通行费收入约26亿元,今年上半年净利润率达26%。深圳高速、山东高速、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多在30%以上。这一利润水平


超过金融、房产行业。飘红的利润、监管的乏力也造成了一些单位、人员“大手大脚”、肆意超支的惯性思维。一边是交通部门频频晒出巨亏账本,拟延长收费年限;一边却是广东高速在审计中又被追出12亿余元的漏洞。针对这一乱局,一方面民众要理性看待全国以及各级收费公路统计公报,静待公路局给出收费公路亏损的账目说明;另一方面,交通部公路局要认真核实财务数据,查清亏损原因,追究或管理不力,或经营不善、或违法违规等责任,比如此次广东省审计厅审计发现的12亿余元的漏洞,到底是贪污腐败,还是被挪作他用,或是其他原因,都应该进行追责,而不能成为烂尾帐。

广东省审计厅的审计报告让我们再次看到引入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跟进查实、专业监督的重要性,只有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原则,规范会计核算,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收费公路公告洗去自说自话、糊里糊涂、夸大其词的乱帐嫌疑,才能还政府文告以公信力,回归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便民惠民之公益本旨。

10. 垃圾分类,处罚并非治本之策

张西流



81日开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管理办法,深圳生活垃圾由原定的四类改为分三类投放,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最高可处100元罚款,但不会立马开罚。同时,深圳还将每个周六定为“资源回收日”,在当天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81日《新快报》)

以立法形式,对垃圾分类进行规范管理,方向自然是正确的。然而,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市民承担垃圾分类责任,存在政府转嫁责任之嫌。再者,动辄就对不分类垃圾的市民进行处罚,存在以罚代管之嫌,无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别是,对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怎么监管,由谁处罚等,缺乏可操作性,有损地方法规的执行力。

目前,我国600多个城市中,近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问题所困扰,堆存的垃圾总量达70亿吨,垃圾已侵蚀掉我国80万亩的土地,其对大气、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和大量滋生的蚊蝇传播的疾病,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堆积如山的生活垃圾,如果得不到科学、有序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势必造成环境污染,危及城市的发展。然而,受困于资金不足、有害垃圾无去处等因素影响,全国各地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10多年,但效果并不明显。

众所周知,垃圾分类处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来支持其正常运转。长期以来,全国大多数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全凭政府投入资金来运转,投入渠道单一,处理经费短缺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垃圾分类应在“征费管理”上破题,本着“谁产出,谁付费”的原则,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严重不足、分类正确率有待提高、分类链条不畅通等问题。 换言之,垃圾分类管理,罚款不如收费,建立“征费管理”制度,才是治本之策。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后,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会增强。对一般市民来讲,因为要缴纳垃圾处理费,而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前扔垃圾从来没有想到它会如何处理,现在要缴费,市民会突然感觉到环境保护离自己这么近。每年缴纳的垃圾处理费虽然不算多,但是让他们产生了“自己污染,自己负责”的意识,从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可以倒逼市民对城市的环境保护尽到责任。

更重要的是,政府财政负担会减轻。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改变政府单一投入的模式,在政府牵头、全民参与的前提下,逐步满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使城市垃圾处理逐步走上市场化、产业化道路,步入“投入,产出;再投入,再产出”的良性发展轨道,从而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体制改革,形成全


社会共同参与的垃圾无害化处理产业化运作格局。

11. 高考加分程序应放到阳光下暴晒

胡艺



奥赛奖牌、体育特长、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这些曾经的加分“王牌”在2015年的高考中逐渐卸下光环。2014年底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从今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目前全国性加分项目调整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大幅削减。82 新华网)

高考加分的公信力一直备受质疑。来自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考加分政策已和择校费、大学高学费一起,成为公众心中的三大“教育不公平”;76.9%的人建议让高考重新“裸”起来。在我看来,“一刀切”取消高考加分虽有因噎废食之嫌,但是反对高考加分的汹涌的民意,表达了公众对高考加分政策变形走样的担忧。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高考加分新规,从今年开始,无论是全国性还是地方的高考加分项目都要大幅瘦身。从报道来看,目前全国性加分项目调整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大幅削减。此举契合了民意期待,无疑是值得肯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本是为了引导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然而,在某些地方,高考分项目俨然成了官员、富人与教师子女的专利。本该公正科学地考查学生特长素质的高考加分政策俨然成了权力寻租的道具。如此高考加分政策不仅失去公正要义,教育功能也被异化。对此,有网友调侃说:“哥加的不是分,是特权。”在执行过程中被歪曲的加分政策对高考公信的杀伤力可想而知。

应该说,“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高考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以分数论英雄并非教育的本意。但是高分加分政策执行太随意,让教育公平很受伤。看多了高考加分腐败,高考加分的公信力也大打折扣。对此,我们既不能因为高考加分衍生的腐败问题,就全盘否定高考加分政策。也不能一味责怪公众思维僵化,走不出应试教育的误区。

尽管当前高考招生体制已经掣肘了素质教育与不拘一格选才观,但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然是公众普遍认可的公平竞争规则。这种“一刀切”的招生模式固然容易误伤一些偏才、怪才,但是我们不能奢望权力阶层主动放弃既得利益。事实告诉我们:越是“一刀切”的政策,权力寻租的空间越小。如果高考加分项目太多,而相关制度建设没有同步跟进,高考加分政策可能成为某些人权力寻租的工具。

即便目前不宜取消所有的加分项目,至少要严格高考加分程序。我们一方面要反思以分数论英雄的高考体制的弊端,循序渐进放开高校自主招生权利,让更多素质全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脱颖而出,进入心仪的学府。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吸收广大师生、家长、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制定科学全面的人才评价标准。避免地方各自为政、随意加分。比如,山东省取消全部省级加分项目,体现了地方的权力避嫌意识。

换个角度讲,高考加分项目大幅削减是好事。但是,保留的高考加分项目如何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是问题的关键。从根本上讲,“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要确保高考加分的公平公正,关键要把加分程序放到阳光下暴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民意评判,让高考加分“加得其所”。

12. “谢绝高官”只是院士“去官化”第一步


陈广江



201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通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选出初步候选人157位。今年是中科院院士制度改革后首次进行院士增选。按照新的规则,“谢绝”处级以上官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按照惯例,最终增选院士名单将在今年年底公布。82《人民日报》)

遴选渠道“收紧”,“谢绝”处级以上官员,增加“终选”机制„„院士制度改革后的首次增选“亮点”颇多。从公布的这份初步候选人名单看,的确没有“高官院士”的身影。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正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稳步推进,令人期待。

尽管“亮点”令人点赞,但进步幅度也有限,离院士“去官化”、回归学术本质还有一定的距离。多数处级以上官员被堵住了,但那些具有行政级别的大学校长、国企负责人依旧可以成为院士候选人。拿这份157人名单看,浙江大学校长吴朝晖赫然在列。此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谢在库、国家电网公司的陈维江等也在其中。

无独有偶,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情况也不例外,在进入第二轮评审的203位候选人中,依然不乏一些高校校长、副校长,科研机构的行政领导以及国企高管。这些人也具有一定行政级别,究竟算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处级以上干部”,一度引发争议。院士遴选新规中“原则上”一词的含义,或许就在于此。 从任命方式、薪酬待遇和干部管理等方面看,一些大学校长、科研单位领导和国企高管理应被视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应该再当院士候选人。但从实际上看,在“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下,一些优秀学术人才成为校长和院长的情况不在少数,如果一刀切地以行政级别设置门槛,未免不公平。

这种情况下,“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只是一个折中方案,意在阻止权力因素对院士遴选工作的干扰,又能保证某些具有行政级别的优秀学术人才不被拒之门外。但其“隐患”显而易见,在短期内无法剥离院士头衔下各种利益的情况下,大学校长、国企高管等依旧可以利用自己的行政职务搞“权力通吃”的把戏,院士“去官化”就有沦为空谈的危险。

从趋势看,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高校校长和国企高管应逐步退出院士候选人行列,同时院士也不该再进入行政序列,从而彻底根除学术生态中的权力魅影。在某种程度上说,“官”和“学”应当两道,至少要相敬如宾、界限分明。另外,从现实看,大学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国企的行政级别与市场经济也格格不入,早该改革了。

改革往往是由问题倒逼产生的,问题不除,改革就不能停,而且要迈出更大的步子才能啃下“硬骨头”。因此,“谢绝高官”只是院士“去官化”的第一步,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依旧任重道远。

13. 放生“成患”,道德作秀不等于行善积德

王传涛



201581日,福建厦门,南普陀寺前池塘内“龟满为患”成群乌龟叠罗汉晒太阳。寺庙打出:“水池已满,请勿放生”的告示,提请市民不要再向水池内放生。目测水池内乌龟数以百计,在一块一米见方的木板上,盘踞着数十只大小乌龟,乌龟们甚至叠起了罗汉,悠闲地晒着太阳。(82 大河网) “正旦放生,示有恩也。”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国民众的放生行为越来越多,甚至越来越流行,越来越成为时尚。在一些景区,更有人把放生经营成了一门生意,尤其是在一些佛教胜地,游览者也容易触景


生情大发善心。于是,我们看到了在南普陀寺前乌龟被大量放生后的“龟满为患”场景。

放生,是一件极易让自己站在道德高点上的行为。但这种行为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并没有被论证过是否可行,以至于放生之后,容易出现一些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比如,近日在江西天龙山,有人在山区放生了大量狐狸之后,许多村民的家畜经常性受到攻击;有人喜欢放生蛇,结果引起了地方居民的恐慌。以上是根本不考虑地方生态平衡的放生,更有一些放生直接变成了“放死”。比如,有报道称,有人把冬眠的黄鳝放生到了海水之中,有人花重金从海外买了名贵的动物拿到本地去放生,结果导致动物并不适应气候特征而失踪或死亡。

以上放生,都可谓属于“中国式放生”——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当地气候特点和生态平衡,有的甚至不尊重放生动物的生存特点,以至于“中国式放生”渐渐远离了积德、行善、示恩的范畴。应该说,这样的放生,获取不到正义,也拥有不了真理。看似是仁爱慈悲,实则是自私自利的写照;看似是为造福社会、造福生态,实则是与环保没有一毛钱的关系;看似是自己花钱买来动物,实际上本身就是在参与于一种以道德作秀为目的的捕杀与贩卖游戏

关于放生,并非完全自由,无法可循。《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政府作这样的限制,并非是限制公众放生的自由,而是确实有着全面的考量。只有科学的放生,才能成为放生。

盲目放生后,谁也不会一秒钟变高尚,而只能成为喜欢作秀和造假的“道德帝”。笔者认为,真正的道义、积德与行善之举,更应该体现在一些生活细节之中,比如,爱护每一个地方的环境,比如,追求更加绿色的出行方式,比如,善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动植物等等。从这个角度而论,放生只是一种最古老的行善方式之一,但在现代社会之中,如何选择放生、是不是选择放生,都应该经过反复考量。

14. 点名道姓应成为“审计通报”的标配

龙敏飞



2015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二次大督查,此外,审计署还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同时,督查和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现了虚报任务完成量、骗取资金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比如个别地方以虚假文件或弄虚作假方式获取中央专项资金,甚至与企业串通骗取中央补助资金。(82日《京华时报》)

国务院部署的第二次大督查,仍然发现有不少问题,比如,个别地方与企业串通骗取中央补助资金;再比如,个别地方虚报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个别地方行政审批事项变相指定中介组织„„这些,都是事关民生,也关乎民众办事是否便利与快捷,自然值得关注。政府部门主动发现问题,并有改进的意向,这值得肯定。毕竟,有作为的迹象总比没有作为好,自己主动发现问题总比舆论倒逼要好。

不过,这次督查的通报,却仍然有一个很多年的顽疾,那就是为当事人“隐姓埋名”。出现在通报上,基本上都冠以“个别地方”的模糊说法,那么到底是哪个地方?看客肯定是一无所知的。唯一知道的,是有人钱权勾结了,有人虚报保障房任务了,还有人消极应对简政放权了,这些理论上都是大事,也应该给予惩戒的,可遗憾的是,化作“个别地方”之后,其震慑力怕是几乎等同于零。

仔细来审视此次通报的问题,基本上就可以知道,有些事情是违规,比如虚报保障房完成任务,再比如消极应对简政放权;但有些则是违法了,比如钱权勾结骗取中央补助资金„„违法违纪的事情,从来都不是


小事。按理来说,对于这样的事情,该点名批评的点名批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可为何如今只是“匿名通报”呢?这背后,到底是在维护谁?又到底在顾虑什么?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深挖细掘,以查清楚真相。

仍然记得中纪委,近年来在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上,一直都是不遗余力的。而中纪委通报最大的亮点,便是无论是省级干部还是科级干部,只要违法了八项规定的相关精神,那么对不起,要被通报了。匿名?想得美,都是实名的。其中中纪委点名曝光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等人的举动,更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而事实上,匿名通报不过是隔靴搔痒,并没有什么用;实名通报才是真正的通报。

就此来说,点名道姓应成为“审计通报”的标配。用“个别”、“部分”、“一些人”等方式来进行通报,缺乏必要的震慑力;而“点名道姓”则能让相关人员知耻而后勇,也能让公众发挥必要的监督权。简而言之,希望官方的通报,能实名尽量实名,如此才能形成警示价值,也才能督促相关方面进行改正。

15. “透明厨房”只是确保餐饮食安一部分

余明辉



食客坐在饭店大厅里,就能从电视屏幕直播中,看到菜肴的制作过程,连大厨加了几勺盐都看得清清楚楚,这就是透明厨房。南京市食药监局介绍,截至明年7月,南京全市要在1680家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里打造这样的“透明厨房”。(82日《南京日报》)

所谓“透明厨房”,主要就是通过在餐饮企业后厨安装高清远程监控摄像设备、高速大容量存储设备,实现对餐饮企业后厨的实时监控和定点视频调拨等功能,从而实现后厨安全的实时远程监控。“透明厨房”一是可即时向消费者展示厨房的卫生状况,让消费者安心就餐;二是便于执法人员通过远程监控对饭店进行评估,发挥实时监管作用;三是可以打造餐饮安全社会共治的桥梁、渠道与窗口,吸引市民可以随时对餐饮企业进行关注与监督。由此可见,“透明厨房”对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重要意义。

但也不得不说的是,尽管“透明厨房”的好处显而易见,但从根本上说,这只是最大限度确保了餐饮食品在厨房制作环节的安全,而就整个餐企食品安全讲,这还远远不够。

一方面,就“透明厨房”本身而言,其只是对营业时间的“透明”和监督。但对餐饮业的厨房食品加工实际或过程而言,很多食品菜肴的加工可能都是在营业时间前就已经加工完成或已加工成半成品。换句话说,就现有“透明厨房”的实际操作和执行时间而言,所谓的“透明”也只是一个半拉子透明,其无法全程、全面有效监督餐饮企业厨房食品制作过程的,进而难完全确保餐饮企业厨房食品安全。餐饮企业“透明厨房”本身还有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的内需。

另一方面,就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我管控来讲,厨房内的用料、加工等过程固然是一个重要方面,但食品加工原料的来源安全,却是另一个十分关键、十分基础不可或缺的部分。很多时候,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出在这个环节。而这样的问题,与餐饮企业的相关原料采购来源把关不严、质量管控不细有很大关系。这种情况,显然是“透明厨房”本身无法有效解决的,这还需要餐饮企业本身其他方面更多食品原料进货关的把控和努力。甚至有时候还需要食品安全等部门对食品原料市场安全的监管,毕竟,仅靠餐饮企业的努力,不管是能力还是职权,很多时候的餐饮食品原料来源安全,是无法绝对和有效确保的。

“透明厨房”需要相关企业额外不少的投入和持续不断的运营维护费投入,这都会增加相关餐饮企业的


经营支出。在没有法律法规强制餐饮企业等必须这样做的情况下,宏伟的1680家餐企“透明厨房”运动能否有效开展下去,或者说相关餐饮企业是否心甘情愿参与,并长期有效坚持下去,值得怀疑。因为从根本上讲,要想真正确保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相关的餐饮企业从内心深处积极拥护、参与和实践“透明厨房”活动,才是基础。否则,只是被动的违心参与和应付,相信“透明厨房”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相反还会成为忽悠消费者的幌子。

同时,餐饮食品安全秩序是做出来的,更是监督出来的。那么,需要深问一句的是,有了“透明厨房”,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是否还会一如既往的及时、全面、有力呢?如果监督不如以前及时、全面、有力,甚至因此大幅降低,而“透明厨房”又被变通执行和应付,“透明厨房”不但起不到增加餐饮食品安全,反而会恶化。

因此,“透明厨房”并非能解决餐企所有食安问题,而只是确保餐饮食品安全的一部分、一个环节或第一步。而要让这样的措施切实发挥应有的效用,还有更多的复杂工作要做。比如,一是扩大“透明厨房”监管时间和范围,把餐企所有的食品制作都纳入其中;二是继续或进一步严把餐企食品加工原料进货关;三是稳扎稳打全面宣传,让餐企真心实意愿意参与“透明厨房”活动,并有效解决好由此增加的餐企经营费增加问题,而非简单的定餐企参与目标;四是强化监督不力问责力度,避免由于“透明厨房”而削弱应有的部门监管力度。

16. 抢红包嬗变成赌博,该怎么治?

薛家明



近日,浙江台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个“微信代发红包”形式的特大赌博案件,涉及十余省、市,甚至还有国外几个城市,涉案人员300余人,涉嫌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据民警观察,群里一个红包一般分4个包发,有的群有二三百人。参赌人称,“方便快捷刺激,没个4G没法抢,上趟厕所都能输个上千元。”(82 《京华时报》)

微信抢红包,本来是节日里亲朋好友们图个开心、热闹的趣味游戏,可在一些人手里,却变成了新的赌博形式。微信抢红包,何以嬗变成赌博?主要缘于微信红包的两个天然优势。一是公平。对赌徒来说,无论是打麻将、掷骰子,还是扎金花、推牌九,都有很大的做鬼空间。而微信抢红包,完全是点击速度和网速为王,这对赌徒来说,吸引力是巨大的。二是隐蔽。不必聚众,也不必携带巨额的现金赌资,遇到危险,可随时解散“赌博群”,无疑靠微信抢红包聚赌,不易被监控,风险相对较低。显然,在公安机关抓大力度持续增大的今天,抢红包是一个赌博的好载体。

然而,即使形式在科技,只要赌博的本质不变,结果都只有一个---庄家获利,大多数人赔钱。以微信抢红包为例,三个月时间,群主焦某共收到红包64594次,收到的红包金额达259.4万余元。而参赌者却是,“上趟厕所都能输个上千元”“一天在微信群里输了万把元”。显然,微信赌博的危害,一点也不比现实中的赌博小,打掉日趋猖獗的微信赌博刻不容缓。

显然打掉微信赌博,公安机关责无旁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公安机关有义务打掉这些网上“赌博赌场”。但问题是,微信赌博之于互联网,就好像泥牛入海,并不易于发现。本案中,民警装作“赌客”,加入到一个微信群“试水”。试问,如此简单的复制现实抓赌的技术,如何打的光披上“互联网”外套的微信赌博?


那么,微信赌博该怎么治呢?互联网企业要有更大担当。平心而论,微信对红包的限制,已经比较苛刻。比如,规定“单个红包金额上限200元,一次最多可以发送100个红包,单笔限额2000元,单日限额8000元。”但仅仅限制单个账户的现金流,还远远不够,运营商更该监控微信群的红包总额。试想,一个微信群动辄一天发放几万元红包,正常么?显然,运营商加强对红包总额的管控,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才能让抓赌跟得上“互联网+”的节奏,根治红包赌博。也唯有如此,才能净化微信红包,使之回归趣味,融入生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3ff632ff121dd36a22d8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