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服务时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长远发展,规范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时数管理,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贵州大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管理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二、 管理对象 贵州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三、 服务时数的登记范围 服务时数分为活动服务时和工作服务时两类 (一)活动服务时 1、凡是参加志愿服务性质活动的志愿者,相关人员须做好服务时的登记。(如:支教活动、各校区需要青协派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活动) 2、为鼓励广大志愿者在假期积极参加乡镇区的志愿服务活动,凡志愿者在假期参加镇区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开具证明,可计入活动服务时。(备注:需附参加活动内容、时间和活动时数,并须加盖乡镇区团委或志愿者服务总队公章),在假期结束后将有关证明和材料交协会办公室确认。(如:暑期“三下乡”活动。)按行程天数算,一天计为8小时。 (二)工作服务时 1、凡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会议的志愿者,相关人员须做好服务时的登记。 2、凡参加贵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各类型会议的志愿者,相关人员须做好服务时的登记。 3、外出服务时,须经审核后记录服务时。 (三)注意事项 活动服务时和工作服务时应分开记录,工作服务时仅作记录不作累计,其中工作服务时作为干事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 服务时数的登记要求 服务时数登记要求分服务时数的登记原则和签到及签到表的提交。 (一)服务时数的登记原则 1、服务时数须由协会办公室的专门人员负责登记; 2、协会办公室的专门人员须做好签到工作,活动考勤工作须实行分三个时间段进行:活动开展时、进行中、结束后各考勤一次; 3、在签到过程,青协办公室的专门人员发现无故早退者,则不计算其服务时数;若要在中途早退,早退者须向活动负责人和办公室的专门人员提出,办公室的专门人员须做好早退者服务时数的登记工作; 4、青协办公室的专门人员须按时上交活动签到表到青协办公室负责人,并按要求填写有关的签到表; 5、如活动在假期期间间举行,须由活动负责人进行时数登记并于假期结束后将登记表上交给协会办公室负责人。 (二)签到及签到表的提交 1、活动前,青协办公室负责人应安排人员到活动现场进行签到工作; 2、活动中,服务时数登记人员须统计参与人员中的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临时调动的情况; 3、活动结束后,服务时数登记人员将签到表的原版交到青协秘书部负责人留底和登记之用; 4、青协办公室负责人在每月月底须查看签到表的情况和监督服务时数登记人员是否在登记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青协办公室须做好活动总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数、时数等)的资料整理并统计汇总,定期上报院团委。 五、 其他 本办法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归贵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47f01bb12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