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药品管理制度(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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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人员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检查药品,防止压积、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有记录。药品应原盒放置,采取“左进右出”方法放置。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周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停药后及时退药。 9、药物请领的管理:

·病人所用药物需医师开具电子医嘱与护士核对两人分别完成,药物由药房人员送到病区。

·护士接收药物时,认真负责,精力集中,与药房人员手续交接清楚,避免差错。领回的药物按规定分类保管。

·停医嘱后,出院或死亡病人的剩余药品应及时退回。 10、给药的管理:

·按医嘱规定的时间给药,以免影响药效。

·用药时严格三查七对,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认真核对 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让病人自己说出名字。

·口服药做到发药到口,及时收回空药杯。

·静脉输液单应注明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药物剂量。

·用药后应观察药效和不良反应。如有过敏、中毒等反应,立即停用,并报 告医生,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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