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药管理使用制度 (一)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切实做好“三查十对”, 即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有效期和过敏史。 (二)取药班护士负责核对取回的药品和执行单是否相符。有疑问或错误及时和药房联系查询、纠正解决。 (三)根据医嘱给药,给药时间、剂量、浓度要准确,合剂类需要用一次性注射器或量杯分发。 (四)给药时间不要前移或错后,以免影响治疗效果(如止痛药)或存在安全隐患(如安眠药)。 (五)遵循谁核对谁分发的原则,每次分发药物前应再次核对服药单和药物是否相符,遇有疑问应查对清楚,无误后方可给药。核对时一定要将药物的外包装皮去掉,发药时用患者陈述法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无误,发药后护士在服药单上签上全名和时间。 (六)每次发药均应携带温开水,看患者服下后方可离开。危重患者应协助喂服。有胃管或吞咽困难的患者药物必须研成粉状,护士亲自由胃管内注入。 (七)发药时遇患者不在病室,或因故不能服药,应将药物取回,并在床头桌上放上温馨提示,告知患者返回后勿忘服药。本班不能服用时,要集中固定存放,并做好交班。 (八)贵重药品、特殊药品发放给患者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九)口服公用药备用药量不能过多,定期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色、变质 等及时更换。及时弃去无标识又不能根据剂型明确辨认的药物。 (十)口服用药规范时间:Qd:7:00; Bid: 7:00——18:00;Tid:7:00——12:00——18:00;Qid:7:00——12:00——18:00——22:00; Qod:单或双日7:00; Qn:20: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31ec3acc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