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简单的 1、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4、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犯罪! 8、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9、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0、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图一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图二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图三 1、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是怎样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 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何时生效的? 1992年1月1日。 3、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1国家机关。2家庭。3学校。4社会。5全体成年公民。 4、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有哪些? 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著作权、专利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受教育权。 5、《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作了哪些规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 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 作业。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4e80dcfc7da50e2524de518964bcf84b8d52d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