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微信短视频考核办法的补充说明 因在前期制定考核办法时,未对微信中采用的短视频考核分值进行详细的规定,特此进行补充说明: 1、短视频一分钟以内为5分,每增加一分钟加5分,50分封顶。专题视频类,经部门领导同意,可再增加10分,60分封顶。其中,拍摄占50%,编辑占50%。 要求:短视频需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制作、上传至腾讯视频,向后期编辑提供视频链接地址。 2、短视频配音,每分钟为2分,按视频时长依次增加,封顶10分。 3、对于采访类短视频,每分钟3分,按成片视频时长依次增加,封顶6分。 要求:短视频需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制作、上传至腾讯视频,向后期编辑提供视频链接地址。如多人合作,按人数进行均分。 4、对未编辑上传,仅提供原始素材的短视频,按成片视频每分钟2分,封顶4分。 5、对于电视新闻中已经使用的视频,微信采用后,考核按每分钟2分考核,封顶4分。 新闻媒体中心 2019年6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5ac8b57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