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训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培训考核管理,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并实现培训效果与员工绩效挂钩。 2.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各种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外聘讲师内训。 3.定义 3.1培训考核:培训组组织对参训学员进行的以培训课程内容为主的考核; 3.2书面考试:参试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以书面的形式对试题进行回答; 3.3口头考核:参试人员以口头方式对试题进行回答; 3.4实践操作:参试人员通过对机械、器物的实践操作的方式对试题进行回答; 3.5技能鉴定:通过对参试人员实践操作能力、岗位专业知识的考核综合评定。 4.职责与权限 4.1人力资源部 4.1.1人力资源部负责确定考核的方式; 4.1.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试题进行审核整理及试卷的制定; 4.1.3人力资源部负责确定考核的时间、地点并组织实施考核; 4.1.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核结果存档管理。 4.2培训讲师 讲师在进行考核的前三个工作日将培训考核试题及答案交于人力资源部培训组。 4.3各部门培训管理员 各部门培训管理员组织本部门需参加考核人员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考核。 5.内容 5.1考核方式 培训考核分为书面考试、口头考核、实践操作和技能鉴定四种方式。 5.1.1须进行书面考试的培训课程如下: 5.1.1.1公司有关认证知识培训; 5.1.1.2 5S培训; 5.1.1.3 PDCA培训; 文件编号/版次:BAK-S-HR-43/A 5.1.1.4 5M1E培训; 5.1.1.5 FMEA培训; 5.1.1.6 SPC培训; 5.1.1.7 职业生涯管理培训; 5.1.1.8 安全知识培训; 5.1.1.9 QC七大手法培训; 5.1.1.10所有关键岗位(配料、涂布、卷绕、注液、IQC、IPQC、OQC)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5.1.1.11部门或岗位所必需专业知识、技能培训; 5.1.1.12锂电池基础知识及技术培训; 5.1.1.13新员工入职培训; 5.1.1.14外聘讲师内训; 5.1.1.15公司相关制度、程序培训; 5.1.1.16企业文化培训。 5.1.2口头考核 不须进行书面考试的培训课程皆须进行口头考核。 5.1.3实践操作 岗位专业技能培训须接受实践操作考核。 5.1.4技能鉴定 公司关键岗位人员须定期接受岗位技能鉴定。 5.2书面考试纪律 5.2.1参试人员需提前10分钟进入考试地点; 5.2.2考试开始30分钟之后进入考场者不能参加考试; 5.2.3参加考试人员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 5.2.4考试当中参试人员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否则处以RMB50元罚款; 5.2.5考试中不得抄袭、夹带、传递纸条或故意给他人抄袭,违者成绩以零分计; 5.2.6考试不得代考。一经发现代考,被代考者成绩计为零分,同时对代考者处以RMB50元罚款,被代考者处以旷工半天; 5.2.7考试不得缺席,缺席者考核成绩计为零分,同时按旷工半天进行处理。情况实有特殊者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开具书面证明并交至人力资源部培训组。 文件编号/版次:BAK-S-HR-43/A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8bce3dd7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