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双方就项目工程款结算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署本协议。 一、项目情况 1、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合同(下称原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包 项目(以下称项目)。 2、截至 年 月 日,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二、工程款结算 1、双方认可,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原合同金额: 元; 增减金额: 元。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已付乙方工程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现金支付 元; 代扣甲供材料款 元; 代发乙方应付的民工工资 元; 代扣税金 元; 其它 元(备注: )。 3、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此,甲方尚欠付乙方款项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包含质保金 元。 双方同意按如下进度付款: (1) 年 月 日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2) 年 月 日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3)质保金: 。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千分之一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三、乙方后续义务 四、双方确认 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约定的以外,甲乙双方因原合同的所有结算事宜已经处理完毕,双方不再向对方主张其它款项、赔偿或权利,不再有其它争议。 五、附则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原合同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6ca2ecd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