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霍姆林斯基这样说: “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 中,规定了给予学生各种知识,但却没有给予学生最幸福,是人生 的初心,是教育的 价值。教育作为涉及千家万户、子孙后代以及人的终生 发展的宏大而伟大工程,必然承载、彰显和创造着全社会普遍对幸福价值和幸福指数的寄托;幸福对教育和教育人来说,不仅是一个追求,更是一个责任,不仅是一个兴趣,更是一个准则,甚至不是一个理念,而是教育的真正初心、终极目标、核心素养,乃至唯一命题:教育就是为了幸福! 为了当前短期的幸福生活和未来恒久的 幸福人生。 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幸福。理想的教育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这就是教育应该追求的恒久性、终级性 价值。” 幸福,是指一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长久的喜悦,并希望一直保持现状的心理情绪,并不与快乐、满足、方便划等号。幸福感=R*满足感(R:幸福商)。幸福划分为四个维度,满足、快乐、投入、意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42a1e1b107e87101f69e3143323968001cf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