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吕僧珍无私翻译赏析 文言文《吕僧珍无私》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古诗原文如下: 【原文】 吕僧珍为官,不私亲戚。其侄以贩葱为业,僧珍既至,乃弃业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②国重恩,无以③报效;汝自有常分④,岂可妄求,但当速返葱肆。”僧珍住市北,前有督邮廨,乡人咸劝徙廨益其宅。僧珍怒曰:“督邮,官廨⑦也,置立以来,便在此地,岂可徙之益吾私宅!” 【注释】 1、既至:指回故乡做官。 2、荷:承受 3、无以:没有什么 4、常分:正当职业。 5、肆:店铺。 6、督邮:官名,汉代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兼管司狱讼捕等事,唐以后废止。 7、廨:官府的房子。 8、私:偏私。 9、荷:承受。 10、汝:你。 11、咸:都。 12、益:对…有益。 【翻译】 吕僧珍当官,不徇私情。他的侄子把贩卖葱当作职业,在吕僧珍回到故乡做官时,就放弃贩葱业想求他在州里做官。吕僧珍说:“我承受国家重大的任务,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报效的。你们本来有正当的职业,怎么可以胡乱请求得到不该得的职份呢?你只应当赶快回到葱店里/b/21340。”吕僧珍老家住在市北,前面建有督邮的官署,乡人都劝他迁移官署来扩建住宅。吕僧珍恼怒地说:“督邮,是官府的房子,从建造以来就一直在这里,怎么可以搬迁它来扩大我私人的住宅呢?”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828b8b87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