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读后感 有些经典著作,你要是没读过,你在读此一领域内的任何专著时,它们都在不停地提醒你:你得读那本书!我想洛克的《政府论》,以及密尔的《论自由》,均属于此类。尤其是,倘若你想要了解美国之所以成为美国,你就必须了解,洛克式的自由主义,实乃美国立国之本,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也罢,制宪会议制订的美国宪法也罢,皆是以洛克之理论为不言而喻的前提。于是我惭愧且惶恐了:我竟然还没有读过《政府论》!这足见我大学期间的阅读是多么的缺乏指导且未成体系。在图书馆借到的,竟然是湖南文艺版社“博集天卷”版的,而非商务印书馆那套绿脖白皮的经典系列。 无论是哈茨还是考德威尔,都提醒我们《政府论》的精要在于下册,但是我们是否可以跳过上册不读呢?我刚开始就试图这样,从下篇读起,但读完下篇后,觉得还是要把上篇也读一读,而且从上篇到下篇再一路读一遍,这才把路子给捋顺了。现在看来,上篇的意义在于告诉你洛克思想的当时背景。 这本书原本就是由论战而来,是论战激发的产物。我们知道许多无中生有的伟大的思想理论均是论战的产物,或者说,许多伟大的思想理论都是无中生有的产物,是某个奇怪的大脑浮想联翩创造出来的体系,而不是广征博引推论的结果,就像老子在函谷关絮絮叨叨地发表了5千字的高见或庄周坐在漆园的门口仰天俯地之后的奇思异想。洛克对罗伯特•费尼默爵士(Robert Filmer)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之“君权神授论”的反驳,引发一系列肺腑之臆见,竟然就人类社会之政府应该如何构建,提出一系列原则主张,天可怜见,这些想法,竟然是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次有人系统地提出来,于是洛克就伟大而不朽了。 说起“君权神授论”,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各种文明都是相通的,中国的帝王们搞的也是这一套,所谓“天子”之说,“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之类的;即便是到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和农民们,都还相信“天命”这回事,比如说,这两年就有不少人相信,CCP的天命已尽了。如此说来,中国的“天命”毕竟还是有异于西人之上帝说的,因为上帝怎么说,西人只能从《圣经》中寻找蛛丝蚂迹,而汉人却可以从各种天象及人间世象中,得出天命演绎的最新报告,其中尤其引证的是所谓“人心”,那可不也算是“人本主义”的一证了? 可怜的洛克,人家由亚当来证明君权如父权因而出自天然,他也只能由亚当和他的儿子、子孙入手,由父权而君权,驳斥之余,再推论出,君权或政权也须尊重人民的意志。不过伟大就伟大在,洛克由“自然法则”而推论出财产权的规则,而推论出政治社会的起源,得出立法权为基础的政府组成程序与原则,虽均由头脑中臆想出来,倒也在情在理,颇能服人哩。 我有时会想,西方人的大脑与中国人的构成或许不同,至少,很可悲的是,中国人大脑的脑容量或许不如西人来得那么大?看西方启蒙主义以来的哲学、政治学或经济学,沿着逻辑链条,对同一问题的持续深究,条分缕析的程度,是中国无论是哲学还是社会学说方面,都未曾如此深入过的。中国的第一个启蒙时期,也就是所谓的春秋末年,那时的大师及其经典,无论是孔孟还是老庄,其所著述,皆是漫无目的的散文式论说,而无法建立严密的逻辑链;到了清末民初的新启蒙,大多只是懒散地引用西人只言片语的观点,而从不作深究。所谓的论战,无论是康梁还是孙文,以及后来的润之,哪怕是到今天,各自的阵营,均无任何缜密的思想体系,互相之间的论战,也无任何学术上的辩析考究。中国人根本不想把任何一件事真正弄清楚道理,而只求忽悠人的效果。说中国人是劣等民族,我也有些信了。 美国人虽则以洛克的思想作为立国之基,但在独立战争时代,美国人对洛克思想的运用,似乎也未经过精密的理论准备,也只是对洛克或英国、法国诸位思想家之信条,进行生吞活剥式的使用,所求者似乎也只是“忽悠人的效果”呢?我以为,诚然,单就《独立宣言》而言,确实只是大而化之的忽悠,但是美国人对这些信条,是无须论证而就完全接纳了的,那也是基于他们从欧洲大陆带来的宗教、文化及政治哲学基础。待到制宪会议,我人从1787年5月25日到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独立厅内,长达116天的旷日持久的辩论过程,即可看出他们对待国家政权这件事情,在思想和理论以及政治技术的范围内,进行了何等认真考究的讨论准备。试问,在1949年的秋天,进行过这样真诚而坦率而深入而理性的讨论吗?我们只有忽悠,忽悠者和被忽悠者双方均没有任何思想理论及政治技术功底的忽悠。只有大忽悠和小忽悠的差别而已。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dbcbbbd6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