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报名须知 请您在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下简称“辽西北计划”)前,认真阅读以下有关信息,在了解有关情况并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 1.关于辽西北计划的实施目标:该项目旨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到基层实践去建功立业、锻炼成才,以志愿服务的方式推动辽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快速发展,是团中央等国家部委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该项目一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参与实践、积累经验、锻炼成才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舞台;另一方面,也为辽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吸引和凝聚青年人才创造了条件(注:两年服务期满之后,一部分志愿者会通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而实现就业,多数志愿者仍需面临自主择业)。 2.关于辽西北计划的实施机构:辽西北计划领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等10家成员单位构成,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省项目办”)在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相关各市、县(市、区)和高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日常管理单位以各受援市、县项目办为主体。 3.关于辽西北计划的相关政策: 在省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的支持下,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享受一定的生活和工作补贴(2015年的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900元/月、研究生1000元/月,系扣除有关保险前的标准),并统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商业保险。此外,为鼓励志愿服务行为,主办单位将制定出台并号召有关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有利于促进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注:优惠政策相对普通就业群体而言,非刚性指标)。 4.关于辽西北计划的工作原则和流程: 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坚持“专业对口、择优录取、生源地优先”的基本原则,招募选拔大学生志愿者。 申请人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登陆辽宁青年志愿服务网,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登记表》)——将纸质版《报名登记表》交相应受理单位(高校项目办或户籍所在市项目办)审核并加盖公章——按报考市别分类邮寄至有关受援市项目办(报考专项行动岗位的相关材料邮寄至省项目办),作复审选拔备查资料。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毕业院校团委受理报名并审核确认;辽宁籍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通过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团委受理报名并审核确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26bb3b960590c69ec37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