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201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招 生 简 章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法学已经成为社会人士的必修课,为了加快培养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多渠道促进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的成长,提高在职人员利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和应对工作问题的能力,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特开展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课程设置 法理学、宪法学理论、刑法学专题、民商法学专题、行政法学专题、经济法学专题、诉讼法学专题、国际法学专题、中国法制史专题、公司法专题、金融法法专题、法理学前沿问题、行政法学前沿问题及专题讲座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6年 教学方式: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大纲和培养计划,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三、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作出成绩;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网上报名:考生经审查资格符合后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所报考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2012年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3月20日)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本人持系统注册ID号,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到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采集指纹信息并进行现场拍照,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2012年现场确认时间截止2012年4月1日) 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申请者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 (3)申请者本科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学费:每个学员学费合计12000元, 报名费:200元。 论文答辩费按照法学院规定标准另行执行。 六、学位申请与证书颁发: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在六年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 ★201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试在5月27日举行。 考试科目:外语: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法律综合:宪法、法理学、法制史、刑法、民法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七、办学优势: 授课教师来自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优秀教师,高品质的课程及专为在职申请法学硕士学位准备的针对性、实务性和前沿性较强的专业知识并配合专题讲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5b6b05bed5b9f3f90f1c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