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的概念和分类 一、会计分录的概念 会计分录是指对每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的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在实务中,会计分录是在记账凭证上登记的。一笔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三个要素:会计科目、记账符号、金额(其中会计科目和记账符号组成了方向)。 二、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所涉及的账户的多少,可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一)简单会计分录(一借一贷) 简单会计分录,指涉及的账户数量只有两个,也就是一个账户借方与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下的会计科目间的对应关系十分清晰,比较容易理解和掌握。 (二)复合会计分录(非一借一贷)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的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多借一贷和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企业编制复合会计分录,可以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并简化记账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会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各种日期 24小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 2天 开户人资料变更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2日办向人民银行报告。 3天 银行账户开设后三天后方可办理业务、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账户银行、托收承付中验单付款的期限。 5天 开户后资料变更的变更后5日内提出变更、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5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 6天 月度财务报告在月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10天 对于财务人员反映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收支单位领导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的期限、从业资格证的限期办理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期限、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期满后10日缴销、商业汇票到期后的提示付款期。 15天 季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了后对外提供,遗失税务登记证件15日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15日内将财务制度报送税务部门、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20天 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期限。 30天 开户一年内未发生业务的30日办理销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税务机关受理后30日内发证、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的一般期限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1个月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 60天 半年度财务报告在半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2个月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汇总2个月内无法交付应退汇。 90天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天内进行上岗注册登记。 3个月 延期交纳税款的最长期限、纳税人被纳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宣布税务登记证件无效。 4个月 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180天 外出经营累计超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6个月 持证人员离岗6个月应进行离岗备案、商业汇票的最长期限。 1年 纳税人停业的最长期限、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由会计室保管1年。 2年 财会类中专以上毕业生在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电算化、临时存款账户的最长期限。 3年 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总会计师应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不少于3年、会计主管人员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5年 固定资卡片账在固定资报废后保管期限、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资格考试、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的期限。 10年 纳税资料的保存期限。 15年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管,总账明细账(除辅助账、日记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060d0308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