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例: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0 000元,增值税额51 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 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甲公司应作如下处理: 借:应收账款 35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银行存款 6 000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也应计入应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甲公司实际收到款项时,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57 000 贷:应手账款 357 000 [注意]: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应收票据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例:甲公司收到丙公司交来商业汇票一张,面值10 000元,用以偿还其前欠货款。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10 000 贷:应收账款 10 000 (2)收到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票据 10 0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f6b6e54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