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结账时财务人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又到年度结账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了,今年又有什么值得财务人员需注意的哪?小编整理了几条,提醒大家关注。 一、税前列支的规定要知晓,算好纳税调整账 1、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了。放心在12月计提年终奖励吧! 2、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不作为福利费。 3、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不再计入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扣除依据的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4、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部分情况下不能税前扣除,如企业接受不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劳务,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等。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新规要知晓,税收优惠能享尽享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大,除列举的企业外其余企业均可以适用。用于研发活动的其他费用不超过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部分也可以加计扣除,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不再是专门用于研发活动,按照合理方法分摊费用后也可以加计扣除。“专账”核算被取消,“辅助账”核算就好了。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放宽。年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研发费用占比改为不低于5%,研发人员学历要求取消,比例降为10%。 3、软件企业认定取消后税收优惠可以自行享受。企业在汇算清缴前提交相关资料备案后可以享受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无需进行软件企业认定,也不需要通过软件协会评估,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即可以享受。后续税局产生疑问将提请相关科技部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需要追缴税款。 4、股权激励以及技术入股符合条件的,向税局办理备案后可以延迟缴纳相关税款。 三、跨年度费用的处理 对于跨年度才能取得发票的处理建议: 1、先计入成本费用,票据补黏贴; 2、先计入成本费用,票据在付款时黏贴; 3、先作为预提费用,票据在付款时黏贴; 4、按进度先支付对应款项,要求对方开具发票。 四、关注餐费划分是否恰当 要注意纠正餐费就是业务招待费的错误认识。餐费除入业务招待费外还可区分不同用途入不同费用:1、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入“差旅费”; 2、员工聚餐发生的餐费入“福利费”; 3、开会时发生的餐费入“会议费”; 4、召开董事会发生的餐费入“董事会费”; 5、举办商品展销会发生的工作餐,可以作为展销费直接入“营业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a70cdd7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