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华兴职业高级中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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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华兴职业高级中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关井路与烈山路交汇处(合肥汇心湖校区)

合肥市巢湖市姥山南路(巢湖鼓山校区) 一、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外语不限。大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英语课和日语、韩语等选修课。

5.投档成绩相同时:

(1)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水平高的考生。 (2)优先考虑在文体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6.各专业无年级差异,无相关科目成绩或额外考试要求。


7.按“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对各轮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顺序和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8.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有端正的体貌,清晰的吐字,灵敏的听力和辨别力。

9.轨道交通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弱视,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 及以上, 女生身高 160cm 及以上,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10.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会在三个月内审核其入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向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举报。 二、其他:

⒈ 奖助措施: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勤工助学等。

⒉ 推荐就业。坚持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优先推荐合肥地区就业。目前我校已与省内外多家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⒊毕业生实行1+X证书制。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相关专业学生毕业时除获得学历证书外,经职业技能鉴考核合格后还可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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