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四条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家庭农场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ab894a8f5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