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通知单 处罚单开具单位(部门)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 日期:20170519 被处罚项目名称 蔡甸线二标 被处罚单位名称 武汉建工集团 处罚人 陈峰 处罚单位负责人审签 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情况简述:柏西区间BX09号墩柱脚手架未按方案要求搭设,监理单位多次书面通知要求整改,未整改完成私自浇筑墩柱混凝土即擅自浇筑。 处罚意见:依据武汉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质量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处罚标准第一类第3条,每次罚款2000—10000元/次,对武汉建工集团处以20000元的罚款;违规浇筑部位工程量计量支付时予以核减。 被处罚单位责任人 处罚金额合计 20000元 项目部审核 分管领导审批 《通知书》一式三份,首联由受罚单位作为收据,第二联由建设事业总部、建设公司安全部或公司质量安全部留存登记台账,第三联由公司财务部留存。 备注:①标段监理和业代处罚的,经项目部审核,建设事业总部、建设公司分管领导审批;②第三方安全监理处罚的,经建设事业总部安全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③建设事业总部、建设公司安全部处罚的,经分管领导审批;④公司质量安全部处罚的,经分管领导审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a361fd69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