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财预[2009]351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09.08.17 【实施日期】2009.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预[2009]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09]1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公路养路费等“六费”收入返还基数的通知》(财预[2009]15号)下达后,各地财政和交通部门积极开展工作,推进了改革顺利进行。但执行中也有个别地方出现了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管理不尽规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3d23d5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