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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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与犯罪 马克思早就断言:犯罪必将贯穿于阶级社会发展的全部历史 。人为什么会犯罪?是什么驱使行为人疯狂地破坏社会,侵扰他人呢?这个沉重的问题,数千年来一直为无数哲人所冥思苦想。犯罪理论在十八、九世纪的欧洲发展到了顶峰,而其共同的结论可概括为:犯罪是人为了追逐快乐而无顾忌地实施罪恶行为。 被后人誉为“犯罪学之父”的龙勃罗梭,将自然科学引入犯罪学研究,通过对成千上万个罪犯进行观察得出“犯罪的根本原因取决于生物学的遗传”这一结论。自古以来,“先天与后天在决定人类行为中哪个更为重要”一直是个争论不休、令人疑惑的话题,随着基因科技在20世纪80年代的勃兴,基因一行为研究再次吸引了众多学者的目光,作为基因一行为研究议题之一的“基因与犯罪”也又一次成为犯罪学界和遗传学界关注的焦点。 龙勃罗梭的犯罪原因思想,经历了一个由单一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在早期的著述中,龙勃罗梭主要注意遗传等先天因素对犯罪的影响。他认为,犯罪者与犯罪真相的原因就在于原始人和低等动物的特征必然要在我们当代重新繁衍,从而提出了他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这里,关于他的《犯罪人论》, 我仅讲述有关种族遗传与犯罪的相关内容。 龙勃罗梭曾说吉普塞人以盗窃闻名,阿尔巴尼亚则以土匪而闻名。他认定,“希伯莱人的犯罪要比其他民族居民的犯罪少”。他们犯罪只局限于诈骗和盗窃,犯此类罪的原因在于“对金钱的贪婪,伤感情的绝望,不被允许担任公职并且享受不到任何公共救济,而对武装的种族迫害做出反应”,而且,“一旦在希伯莱人面前出现一线从政的希望,这种实施特定犯罪的倾向似乎就将消失”。与此相反,吉普塞人则是“完全是犯罪种族的活标本,不断产生着犯罪的情欲和恶习”。希伯莱人和吉普塞人是世界上颇有特色的两个民族,而龙勃罗梭如此抬高一个民族贬低一个民族,在学者中并不多见。与种族原因相联系的是他的犯罪遗传原因论。他列举统计资料后得出的结论是,酗酒、残暴、卖淫和精神病都是可以遗传的,而这些因素就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种族原因论和遗传决定论,也许是后来龙勃罗梭受到批评的重要方面,他过于看重了“天生犯罪人”了。天生犯罪人成为龙勃罗梭早期著作中一个核心命题。其天生犯罪人理论其中一个主要内容便是“犯罪行为有遗传性,它从犯罪天赋中产生”。 2001年的一天,美国俄勒冈市的两个女学生失踪了。随后,警察在沃德·韦弗家后院的水泥板下发现了这两个女孩的尸体。这种情况令那些经验丰富的侦探感到该案似曾相识。因为这个家族的老沃德·韦弗,因于1981年谋杀一名年轻妇女和她的未婚夫而被判死刑,当时他就将那名年轻妇女埋在自家后院的水泥板下。现在,儿子的作案手法与父亲如出一辙。 科学家们对沃德·韦弗父子犯罪行为的兴趣早已超过了犯罪本身,他们希望借此探究人类暴力的根源。科学家对比了沃德父子的详细资料:59岁的老沃德和40岁的小沃德,两人都曾因强奸亲戚而被告上法院,都曾因虐待动物而成为被告;两人还喜欢在野外活动、猎杀动物;两人都曾在军队服役,都有过失败的婚姻,都有5个孩子。然而,在小沃德的成长过程中,老沃德对他并没有直接的影响。小沃德4岁时父母离异,父子两人便不在一起生活了。小沃德由母亲的第二任丈夫抚养。在这样一个家庭中的两代人走上了相同的犯罪道路,这就提出了有关犯罪遗传学和犯罪生物学的问题。暴力行为是否可以由上一代遗传给下一代? 高尔顿是最早提出犯罪遗传的人。早在1861年,高尔顿就坚信人类形形色色的肉体、精神和道德特征都是遗传的。1865年,他在《遗传的天赋和特征》一文中提出,人的社会性能够通过“优育”的方法而得以进步。在高尔顿的观点提出不久,美国出版了一本关于犯罪遗传的书—《朱克斯家族犯罪、贫穷、疾病和遗传的关系》。该书探讨了一个备受纽约立法系统关注的家族,该家族中的个成员被投人同一所监狱。作者认为, 朱克斯家族是低等血系的一个例子, 因此他们必然注定了贫穷、堕落和犯罪。 几年前,华盛顿大学医学院的精神病科医生C·罗伯特·克洛宁格提出一份报告,认为男孩的父母如果是罪犯,即使他从小就给别人哺养,成长后比起亲生父母不是罪犯的人来,犯罪的可能性要高出4倍之多。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一位名叫梅迪尼克的心理学家,曾耗时30 年专门研究犯罪及其家属之间的关系。他研究了14427 名丹麦男性养子的情况,发现在这批人中,如果亲生父母是经济犯罪分子,那么孩子成为经济罪犯的可能性达到20%;如果亲生父母和赡养父母都是犯罪分子,那么孩子成为罪犯的可能性上升为24.5%;如果亲生父母和瞻养父母都是清白公民,那么这个比率将下降为13.5%。上述数字尽管并非太清晰,但至少可以看出一种趋势:就是犯罪和遗传之间存在着一定联系。 对基因决定犯罪的疑问 犯罪遗传研究自从其出现以来一直受到诸多质疑。一些批评者认为, 在“什么是犯罪”都没有明确的情况下, 将犯罪与遗传基因联系起来是不科学的。他们指出,“犯罪行为”的社会制度的属性不应被忽视,一个具体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按照形势而定,比如,杀人可以被认为是英雄行为,也可以是谋害。拿走别人的东西可以是为了充公,也可以是偷窃。其次,犯罪是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 用极为细微的遗传基因的研究, 想要去理解复杂的社会现象一事,本来就是缘木求鱼。而用“遗传”研究去究明极其复杂的人类行动的问题犯罪,也是令人怀疑的。另一些批评者提出疑问的角度不同, 但批评的火力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认为,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的影响。引用龙勃罗梭的设问就是,当罪恶在孩子们面前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f02838581b6bd97f19ea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