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角度看立法理性 孟庆祥 【期刊名称】《青年科学(教师版)》 【年(卷),期】2013(034)006 【摘 要】立法时常存在很现实问题,比如,如何解决自由个体代表和利益集团代表之间的冲突.如果这样的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那么,此时通过的法律是无意义的,它无法体现个人尊严和理性.因此,这就要求从宪法上改变现有的导致立法不公的权力分配结构,从而形成一种制衡,使不同的利益得到充分调和.此时的法律才能充分体现所有人的意志,人们才会发自内心地去认同它、遵守它,并同时感到自己是理性、有尊严的. 【总页数】1页(P200) 【作 者】孟庆祥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 100000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论生命权的刑法保护及立法完善--从死刑角度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我国刑事立法的衔接2.从人性角度看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互成关系3.从立法技术角度看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4.“形式理性”:复合框架下的市场经济立法进路——以法社会学与法经济学为视角5.从社会学角度看经济学与社会学的融合倾向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f163a78a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