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理记账接活经验 1、服务性企业元-元/月 2、商品流通企业 a、小规模企业元-元/月 b、一般纳税人企业元-元/月 3、生产性企业 a、小规模企业元元-元/月 b、通常纳税人企业:元-元/月 4、建筑、装饰性企业:元-元/月 5、外资:元-元/月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精心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纳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帮助企业展开股份制共推企业间并购、全面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建议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目前许多小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功勋卓著。当前对于应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非政府和应会计核算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有两方面的问题,一就是应会计核算而不会计核算的现象十分广泛,二就是许多“受托人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阻碍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难派遣吐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目前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减少,但整体规模广泛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阔。真正能够提供更多受托人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内部审计工作、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财务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6.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继续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方式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现象十分广泛,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订也就是形同虚设。 7.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8.就是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旗鼓相当很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展开蓄意竞争,除了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藏身总收入现象也较广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f427edc4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