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收治病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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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人民医院 外二科收治病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科室病人管理,加强医护团结,我科现制定方案如下: 1 病房由值班医生全面负责,包括新入病人、转入病人、院内会诊等事务。 2 病房病人病情变化的处理原则上由主管医生负责,主管医生不在场时由值班医生负责。

3 病人病情的详细解释及沟通由主管医师负责,值班医生可做大概解释,并告知病人最终以主管医师解释为准。

4 办公护士收治病人后只负责通知值班医生,除有前期处理的病人转回科室由原主管医生收治外,非值班医生不得收治病人.

5 值班医生不的推诿病人,遇到急会诊、病房病人病情急变,应第一时间到场,紧急情况下值班医生接到护士通知后不得推诿或要求护士再打其他人电话. 6 值班医生参加抢救、急诊手术等情况时,必须委托他人(原则上为副班)代值班,并告知护士.

7 凡违反以上规定,引起科室医护不团结或导致病人不满等不良事件的,罚款2000-5000,严重者上报医务科停岗停工作站学习三月,或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8 本办法不足之处每三月讨论后修改一次. 9 本办法从201612月生效.


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人民医院外二科



科室人员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285506f5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