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所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照《预算法》、《会计法》、文明服务水平,增加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执行; 二、坚持真实准确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对涉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项,要依据政策,实事求是,取信于民,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 三、坚持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财政所应结合自身的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突出基层财政业务特点,本着实用、方便、节俭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采取行之有效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财政政务公开形式,如会议、广播、简报、明白册、宣传栏、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职能职责、岗位分工、办事依据和程序、办事纪律和期限、行政审批(主要是对办理财务有关证件的审核、发证、备案)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标准、举报监督投诉电话、意见箱和电子邮箱、财政所重要工作(包括财政制度改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农村税费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新出台的政策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以本所名义公开的政务活动,由所长授权、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公开多个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活动,应得到相关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e2e8aed72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