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函 尊敬的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举报人名称:XXXX 电话:XXXXX 联系人: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科技路竹坑第二工业区第五栋 被投诉人名称:XXXXXX 地址:XXXXXX 电话:XXXXX 请求:1.勒令其停止销售我公司宝嘉康品牌产品; 2..请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对我司经济赔偿 投诉事实和理由: 近日在河北邢台,广东等多个地区发生数起组织团体盗用本公司宝嘉康商标从事商业诈骗等活动。其诈骗手段如下:借用本公司 “宝嘉康” 品牌影响力以低价(或免费)包安装等手段吸引消费者,然后使用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给顾客。 该组织侵犯我公司的商标专有权,理由如下: “ 宝嘉康”品牌为“一道泉净水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所持有,该团队组织恶意套用我司“宝嘉康品牌”进行违法销售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商标专有权,扰乱市场次序,误导消费者,伤害消费者权益,致使我司企业形象和名誉受损。依据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该组织团队行为确属侵犯我公司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考虑到消费者在使用伪劣机型时会产生安全问题,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现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2,53,55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51,,52条等相关法律,特请贵局尽快查处。 XXXXXXX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eabd43ef90f76c660371a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