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痕迹鉴定标准中,涉到火灾现场,犯罪鉴定技术,电源及其附件,交通事故管理,编码,字符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等。根据分类的不同会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具体以相关分类鉴定标准为准。 一、痕迹鉴定 一般规定 车体痕迹的勘验及固定按GA41的方法进行。 人体痕迹的勘验按GA41及GA268-2009第4、5章的方法进行,涉及驾驶人确认的,按照 GA944—2011第3章的方法进行,人体痕迹的照相固定按GA50-2005中3.3.9、3.5的方法进行。 道路环境等勘验按GA41的方法进行,使用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记录地面痕迹的,按GA49现场图绘制及GA50-2005中3.2的方法进行。 从委托方处获取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其它相关信息,制定痕迹鉴定计划,并确定痕迹勘验的重点。 对固定提取的痕迹,应进行分类,并确定需要比对的造痕体和承痕体对应的基本位置和形态。 痕迹鉴定应勘验实物痕迹,对于实物痕迹已经失灭,无法再行勘验和检查的,可以视情参考有效的现场勘验记录照片等案件信息。 二、车体痕迹鉴定 勘验车体痕迹,应记录车辆类型,属于机动车的,还应记录号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其它车辆,还应记录厂牌型号和能够识别其的唯一性特征。 勘验时应区别车体上各种痕迹的新旧程度,发现与鉴定所需相关的痕迹,按照从下向上、从左至右的顺序对这些痕迹的位置、形态进行描述和记录。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4b0e6b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