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申请表 结 婚 登 记 申 请 表 我俩自愿结为夫妻,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请准予登记,发过《结婚证》。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户籍地 户籍类别 民族 国籍 出生地 现在住址 工作单位 职业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身份证件号 离婚证件字号 字 第 号 字 第 号 体检情况 双方有无直系血亲 或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关系 备注 双方申请人签字并按指纹 双方半身免冠照片 申请人 --------------------- (加钢印) ----------年-------月--------日 申请人 --------------------- 申请人 --------------------- ----------年-------月--------日 审 查 处 理 结 果 提供证件情况 审查意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结婚证字号 字 第 号 承办机关名称及婚 姻登记管理员签名 办事人领证签名并男方: 女方: 按指纹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一) 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委托承办人代写, 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名并按指纹。 (二) 本申请书背面前5栏由婚姻登记管理员填写,后2栏分别由双方当事人填写。 (三) “职业”栏填: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农、林、牧、渔劳 动者,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其他劳动者,生产工人、运输工人 和有关人员、其他劳动者、无业人员。 (四) “婚姻状况”栏填:未婚或离婚或丧偶。 (五) 如申请人曾结(离)婚、并生有子女的,应将子女姓名、年龄、抚养责任如 实填写在备注栏。 (六) “提供证件情况”栏由登记管理员填写审查情况。当事人取不到应持证件的, 要写明原因。 (七) “登记日期”应与当事人“领证日期”及《结婚证》的发证日期一致。 (八) 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填户籍证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e576e000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