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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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公布日期】2015.11.0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拟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市社保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管理服务工作。

本次选调公务员3名,具体岗位根据录用人员综合情况由本单位统一分配。 二、选调条件

1、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范围内的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10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区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本区服务满3年以上;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本乡镇(街道)服务满5以上;

6、杭州市户籍(包括杭州市九城区和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临安市); 7、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三、选调工作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市社保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通知书。职位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选调人数。 2、统一考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通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社保局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比例折算总成绩。

3、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社保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办理转任、任用手续。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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