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人生活现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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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人生活现状的调研报告

一、时代背景

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提高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更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长期以来,由于严重残疾带来的障碍,使得许多无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面临着突出和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现通过对这部分残疾人的走访和调研,提出几点思考和对策。 二、基本情况:

广陵区地处古城扬州东部,现有面积67平方公里,辖4街道111产业园,共48个社区居委会和26个行政村,户籍总人口30.6万人,已办证残疾人5855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我们依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各社区(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对我区一户多残、重度残疾人的情况进行了上门调查。调查结果得出:目前我区重度残疾人为434

人性化的救助标准的设置,提高了残疾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文件出台以来,我区已经陆续为153名重度残疾人实施了生活救助。

应当客观认识到,虽然重度残疾人社会救助的覆盖率已经高于残疾人平均水平,但是和重度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相比,特别是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实际困难,目前帮扶资源的倾斜度还是不够的。而现有的保障及救助大多停留在扶持层面,缺乏长远规划,保障水平较低,仅能满足生存需要,无法解决生活护理的实际困难。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事业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民心工程,对残疾人这个社会脆弱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无自理能力重度残疾人的保障及救助程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以及政府的社会政策密切相关。据了解,国内已有上海、无锡等城市,对特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出台政策,如上海市将重度无业残疾人直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增发护理补助金;我省的无锡等市已经完成了无自理能力重度残疾人的情况调研,为全面推行无自理能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提供依据;香港政府专门为残疾人设立残疾津贴,根据残疾类别和程度,发放数额不等的补助金。这些对于我区无自理能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四、建议和对策

根据省残联《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重点助残实事任务的通知》(苏残工委[2009]1号)文件精神,提出了2009年在全省22个区(县、市)开展残疾人居家护理工作的方案,我区也将作为政策试点地区,向生活不能自理的居家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在此提出我区的思考和对策。 政府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主导性力量,应当承担起实现重度残疾人生存权利和老有所养的责任,建议由残联牵头,财政、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出台解决困难重度残疾人社会托养问题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及时协调资金,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从而完善困难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根据我区目前的财力,在省残联落实护理补贴的基础上,由政府财政对不足部分加以补贴,在此,提出了建立分类托养机制的设想,分类托养的本质是社会帮扶资源的重新分配,并向更弱者倾斜。因此分类托养更加科学,它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实行家庭托养。对那些有法定抚养人、赡养人的重残人员发放生活护理津贴,由家庭人员抚养,也可作为家庭雇佣护工保姆的补贴。根据省级补贴发放方案,我区将200名生活不能自理的居家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位残疾人每年500元。

二、由于我区无自理能力残疾人老龄化率较高,托养机构不能完全满足需要,而广陵区开展


的“居家养老”工程,为无自理能力残疾人安养工作提供了长效机制工作平台:将无自理能力的残疾人的托养纳入到政府“居家养老”的工程中统筹管理,通过向无自理能力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无自理能力残疾人购买制定的菜单式个性化服务,种类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如上门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理发洗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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