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负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科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科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月上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科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科审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10e9a14cc7931b765ce1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