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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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冷静期最新规定为:男女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应当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才可以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男女双方选择自愿离婚的,就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在离婚冷静期期间,有一方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的,就无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二、离婚冷静期的通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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