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医生的工作内容 1、在院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对新入院的病人进行询问病史、查体,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医嘱须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执行,并检查执行医嘱情况,同时还要对每个病人做必要的辅助检查,以便有利于明确诊断。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记录完成后须上级医师及时审改并签名。 4、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变化,提出需要采取的措施、会诊、转诊或出院意见。 5、对所管病员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接工作,对需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应重点交班。 6、坚持查房制度,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中、下午各巡诊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并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积极探索新技术、新疗法,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情绪、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 工作的意见,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科室。 10、值班见习医生在上级值班医师的指导下做好门诊、急诊工作。 11、值班见习医生发现住院病员有危重现象时,应及时向上级值班医师汇报,并及时制定抢救方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32a44d4adaad1f34693daef5ef7ba0d4b736d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