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 (一)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 第一层为汉字数字加顿号。例如:“一、-“二、”“三、”; 第二层为括号中包含汉字数字。例如:“(一)”“(二)”“(三)”; 第三层为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例如:“1.”“2.”"3.”; 第四层为括号中包含阿拉伯数。例如:“(1)”“(2)”“(3)”; 第五层为带圈的阿拉伯数字。例如:“①”“②”“③”或者“1)”"2)”“3)”; 第六层为大写英文字母。例如:“A.”“B.”“C.”或者“(A)”“(B)”“(C)”; 第七层为小写英文字母。例如:“a.”"b.”“c."或者“(a)”“(b)”“(e)”’; (二)理工科类论文的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理工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两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限,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1.2.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正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其标注形式应便于字体相区别,如“图 1、表 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可以分章条依序编码,如“图2.1、表4.2.式(3.3)”等,其前一个数字表示章条序号,后一个数字表示本章中图表、公式的序号。 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一)“第一”、“第二”、“第三”或“首先”、“其次”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应该用逗号“,”,即“第一,”、“第二,”、“第三,”、“首先,”、“其次,”等。 (二)“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如“第一节 测量的方法”。 (三)汉字数字“一”、“二”、“三”等后面用逗号不规范,应该用顿号“、”,即“一、”、“二”、“三、”。 (四)阿拉伯数字“1”、“2”、“3”和“A”、“B”、“C”等后面用顿号(“、”)或其它不规范,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 1.”、“2.”、“3.”或“A.”、“B.”、“C.”。 (五)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如(一)(二)(三)、(1)(2)(3)、①②③等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的标点符号。 (六)用“一是”、“二是”、“三是”表示顺序时,可在“一是”、“二是”、“三是”之后分别用逗号。例如:“一是,”、“二是,”、“三是,”,也可以不用标点符号,直接连接下文。 (七)用“甲”、“乙”、“丙”、“丁”表示顺序时,在“甲”、“乙”、“丙”、“丁”之后分别用顿号“、”。例如;“甲、”,“乙、”,“丙、”,“丁、”。 (八)在“一方面”、“另一方面”之后,可以分别用逗号,也可以不用标点符号,直接连接下文。 (九)数字序号前后一般不再用其他项目符号。 年份的正确书写 (一) 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 “〇”(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或“几何图”,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〇〇九年十月五日”,则中间的汉字数字“○”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0”。写法:“二零零九”。“零”用于出现数位的一串汉字数字中,例如“三千一百零六”中,出现了数位“千”、“百”,此时应当用“零”。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该用长“0”表示,例如:“2009年10月5日”。但对于公报文文末成文时间书写规范又有要求。 (二)公文的年份中“括号”的正确使用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年分要写在六角括号内,而不应该用小括号“()”或方括号“[]”。 例如:中交字(2005)5号(不规范) 中交字2005]5号(不规范)中交字[2005]5号(不规范) 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 (一)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使用“~”,而不使用“--”或者“一”。 如:2008年3月~4月中的“~”(使用规范),而不使用“--”或者“-” (二)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连线“--”,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短线“-”或两个短线“--”表示。 如:再接再厉,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2009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选取破折号,一般在电脑“插入”栏“标点符号”中查找)。 相邻的两个数字间顿号的使用 (一)相邻的两个数字表示概数,要用汉字数码,中间也不要加顿号。 例如:2、3个 5、6天 278岁 67点钟(不规范) 两三个 五六天二十七八岁 六七点钟(规范) (二)相邻两个数字连用,有时不是表示概数,而是一种缩略形式,中间要用顿号。 例如:初中一、二年级 国棉六、七厂一八、九两个月 退居二、三线(规范) 文章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注释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文中注释极少量的可用“*”、“**”表示,一般用圆圈的阿拉伯数字依序标注,如“①、②、③……”,标在所注对象的右上角。页脚或文末注释中对于相同内容的注释条目可合并写,如“⑥9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130、126页”。 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一般用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如“[1]、[2]、[3]……”,也有不加括号的。文末参考文献与文中内容对应的,应在相应文字的右上角依序标出序号。 附录序号 论文的附录序号一般用大写英文字母标示,如“附录 A、附录B、附录C……”。附录中的图、表、式、参考文献等另行编序号,与正文分开,也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但在数码前冠以附录序码,如:图A1、表B2、式(C3)、文献[D4]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35b806a02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