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病假审批单 所在车间(部门): 姓名 出生时间 实际工作 年限 性别 岗位及职务 在公司工作 年限 请假理由 申请天数 起止时间 1、病假理由: 2、病假天数: 天(以医院出具的证明天数为准); 病情诊断医生姓名: 联系电话: 3、病假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员工声明:因病确需休息治疗,如果申请虚假病假或故意夸大病情,病休期间不在公司所在地休息治疗,或以病假为名探亲访友或从事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属严重违纪行为,病休期间按旷工处理,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的直至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本人 签字: 年 月 日 班组长 签字: 年 月 日 班组 审批意见 车间(部门) 审批意见 人力资源部 意见 主任(部长) 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主管副总意见 病假 说明 人力资源主管副总签字: 年 月 日 1、员工员工患病确需休息治疗的,必须填写申请病假审批单,写明理由,天数,起止时间,并必须持有市级以上或公司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息治疗。因急诊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时,可用电话告之,待病情稳定后履行请假手续。 2、累计病休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必须出据医院病情介绍,经公司审批后方可休假。 3、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执行医疗期制度。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4、员工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36c663c376baf1ffc4fada0.html